2009年,新北区经济发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公开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业务工作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其他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6%。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的工作有:完善部门网页,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印制了便民服务上做了宣传及便民手册。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
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电报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2009年,经济发展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2009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10%;电话咨询25人次,占总数的83.3%;网上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6.7%。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0%和0%。在办结的0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纠错0件,纠错率为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有待于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仍需进一步学习其他兄弟单位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及其他方面的成功经验。今后,我局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的为信息公开做出不懈的努力。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现代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