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局(招商局)200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2009年度,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现将我局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朱延宁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并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工作实际,我局在2009年及时对机构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对公文法规、政策解读、法律条文、统计信息等进行了主动公开和不断完善。2009年,我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公开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3%,业务工作类信息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3%,年度工作报告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4%。使广大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我局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未收到要求公开其它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外经贸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由于我局人员较为紧张,目前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具体咨询的答复工作由业务办理和审批的具体人员负责。目前信息发布渠道主要依托高新区政务网,所以没有任何费用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我局业务较多,人员较少,目前只能安排人员兼职从事此项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数量相对其他部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技术、手段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创新。
2010年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发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