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现公布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根据区公开办“关于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由综合计财处具体落实,各处室指定专人积极配合,从而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正确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能力。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条例》,通过学习大家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使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负责人都能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自觉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
3、认真编制内容,严格进行审定。编制好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们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审查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发布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4、创新公开形式,方便公众了解。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做到了应当公开的一定公开、可以公开尽量公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除了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还编印《社会事业局办事指南》1万本,分别向社会事业口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各镇街道、村委和重点企业进行了发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度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占总数的10.1%;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2.9%;业务工作类信息121条,占总数的87.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中国常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申请1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故不能公开,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规范工作,优化流程,一方面督促各处室及时报送信息,另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心,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