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委宣传统战部的指导下,围绕富民强区、创建“和谐新北”,按照全年工作计划,结合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三个重点,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我区现有19个少数民族,290多户少数民族家庭,430多少数民族人口。当前全区少数民族工作的要点就是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使少数民族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家园,共奔小康生活。为此我们确定了全区少数民族工作的三个重点是: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开展少数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
1、围绕创建平安新北,做好少数民族安定团结工作
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力所能及的帮助在我区的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少数民族人员与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认真贯彻去年实施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治理和整顿。不断推进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进程,在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饮食习俗的基础上,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保护和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和谐。围绕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主动与常州市清真寺联系,争取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支持,与区工商、卫生防疫、环保部门联系,协调处理清真拉面店领证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2、围绕创建小康新北,做好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作
我区现有生活较困难少数民族家庭23户。这些农村少数民族户中,有相当一些是从落后的山区婚迁来到我区,贫贫结合、贫病家庭特点明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困难还较大。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新北区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实施意见》(常新办[2006]44号)精神,从做好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入手,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扶贫力度。我们从建立制度、保障提高、加强领导、立足引导几方面出发,动员多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落实结对帮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区内不同地区贫困家庭的不同现状,我们提出“一户一策”的解决方案,对春江镇、罗溪镇等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偏多的地区重点扶持。全区各镇均已按照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将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规划、纳入扶贫支贫和慈善事业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体系,确保防止返贫现象发生。7月16日市民宗局来我区调研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肯定了我区前阶段该相工作开展的成效。
3、围绕创建和谐新北,做好少数民族进社区工作
我们根据《江苏省民族工作进社区实施办法》(苏民发[2005]21号)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的实施意见》(常新政办[2006]23号)精神。在社区工作中重视做好少数民族积极分子、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使用。在河海街道的兰翔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下发了一万元经费,并将统一格式的工作台账下发到社区,今后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并把这项工作在全区推开。9月23日,常州市少数民族促进会在兰翔社区举行了“迎党的十七大社区服务活动,分别向20名困难学生和10户困难家庭送上了助学金、慰问金,并组织有关专家向群众提供民族政策、教育、法律和医疗保健咨询服务。
二、抓住三个关键,做好宗教管理工作
1、强化规章,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
一是年初开展2006年度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作为督促场所加强管理的手段之一,全部参加考核的教职人员均顺利通过考核,通过今年的考核,各场所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得到提高,教职人员的基本素质也有明显提升。
二是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和常民宗[2006]10号文件《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审核登记和换发新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重点做好17处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与重新登记换发新证工作。按照新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观教堂和固定处所两个类别,以此标准分类,我区重新换发登记证的有寺观教堂6处(佛教4处、道教1处、教堂1处),固定处所11处(佛教4处、道教2处、基督教5处)。
三是积极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参与创建2005-2006年度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争当“五好”宗教信徒活动,完成先进材料申报工作,并与市民宗局一起对两处申报场所(孟河镇东岳庙、孟河镇小河黄山九龙禅寺)进行了现场考评。经过申报与现场考评,我区四处宗教活动场所(春江镇圩塘万佛禅寺、孟河镇小河黄山九龙禅寺、龙虎塘基督教堂、孟河镇万绥东岳庙)被评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一名宗教信徒(智华)被评为“五好”宗教信徒。
四是与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春江镇政府一起,对春江镇圩塘基督教堂班子进行了调整,组织召开信徒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堂委会和新的负责人,并为该场所办理负责人变更后的相关手续,保证该场所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是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年中与市民宗局、市安监局、消防大队一起,对区内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年底进行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普查,结合普查情况制定处理方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封存的坚决封存、能加固的尽快加固、需修缮的抓紧修缮,以保证宗教信徒过宗教生活的安全。
2、严格把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把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关。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的要求,对去年发文同意筹建的春江镇安家前舍庙进行了筹备工作的验收,对照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经过一阶段的整改后,认定该场所已经具备发证条件,为其办理发证登记等各项手续,将该场所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是严把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关。所有大型活动均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派出所、区民宗局审批后举行,举行当天各级管理部门都派员参加,保证活动安全有序。年内有两处宗教活动场所主体建筑竣工落成,分别为春江镇圩塘万佛禅寺大雄宝殿和孟河镇观音寺,区民宗局严格按照宗教活动有关项目建设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三是严把宗教执法人员资格关,根据今年基层工作人员变动多的特点,及时调整民宗助理人员名单,并配合区法制办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手续,保证执法队伍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将适时举办民宗助理和基层民宗干部培训班,提高民宗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3、调处矛盾,筑牢抵御渗透的防线
区民宗局始终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保证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把预测工作作为防范民宗领域突发事件发生的重要手段,以各街道(镇)为基点、以民宗助理为网络建立宗教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按照快速、高效、有序、务实的目标,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一旦出现情况,做到早发现、早请示、早报告、早处置,尽量减少事件损失。协调处理了春江镇新华村筹建中的基督教堂聘请的教职人员倪翠云与堂委会的矛盾、春江镇圩塘基督教堂更换负责人过程中的一系列矛盾、罗溪镇龙珠山寺僧人车祸致人死亡案件开庭相关工作,保证了这些场所的正常运转,维护了宗教界的平安和稳定。
各镇(街道)民宗助理,配合民宗局依法管理本地区的民族宗教事务,为我区民宗领域的稳定提供有力的保证,区民宗局与各镇(街道)经常沟通,了解动态,杜绝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非法活动的产生,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做到把握时机成熟,法律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案件处罚适度,不流瑕疵。区民宗局对新桥镇基督教非法聚会、春江镇安家东蒋村兴隆庵等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调查摸底,摸清组织者和骨干份子,以便对下一步依法处理提供充分的依据。加大抵御渗透工作的力度,筑牢抵御渗透的防线,不断完善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我们在健全与公安、安全等部门协作机制的同时,加强了与宣传、外经、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作,做好非宗教领域抵御渗透的工作,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