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新北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新北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审定,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新北区委)
政法委员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北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开工委〔2010〕13号)文件精神,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新北区委)政法委员会为区党工委(新北区委)工作部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与其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根据区委、区政府、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统一全区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区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和依法治区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系统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治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六)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七)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依法治区工作,协调、督促各镇、街道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工作。处理影响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九)处理非法组团结社、示威游行、邪教组织非法聚会等活动。
(十)贯彻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协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区的法律服务工作,监督和管理全区法律服务所。组织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执行许可证和年检注册工作。
(十四)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十五)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有关资格和荣誉称号的评审考核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有关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参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办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国家赔偿工作。
(十七)受理、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十八)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按照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要求相关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十九)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十)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来电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二十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来电,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二十二)对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二十三)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区委、区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制订信访工作管理规则。
(二十四)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议决定,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二十五)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
1.协助领导掌握全区政法、综合治理(创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全面情况;负责对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法、综合治理(创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日常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提案办理及财务、会务、办公自动化、信访、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全局性的政策和理论问题;参与有关地方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组织、指导、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推动政法队伍廉政建设。
(二)司法工作处
1.协助领导掌握全区司法工作的全面情况;负责司法工作日常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督查、会务、信访、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2.管理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订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工作;参与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考核、年检、荣誉称号的评定等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纠纷事件的疏导、调解;指导协调刑满释放、刑满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民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检查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区级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三)信访处
1.负责区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和处理,控制、化解集体上访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
2.负责指导镇、街道的信访网络管理工作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检查督办工作。
3.负责上级转办信件的调查处理和报结工作。
4.对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区委、区政府领导参考,对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6.加强与驻京信访工作小组的信息沟通,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7.做好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录入和统计工作。
8.做好信访局内部事务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依法治区工作处
1.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2.组织制订依法治区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对依法治区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协调区各部委办局参与依法治区工作。
4.组织实施法治新北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法治县(市、区)”的申报。
5.检查全区各地、各部门法治新北建设工作情况,督促全区各地、各部门落实法治新北建设的各项措施。
6.及时总结推广法治建设中的典型和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7.对依法治区工作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8.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9.承办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执法督查处
1.检查督促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全区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公正执法的先进经验,调查分析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2.指导、监督政法机关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3.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各类案件,解决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统一执法思想。
4.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5.督查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指导、检查全区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6.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分析研判解决影响公正执法突出问题的策略措施。
7.协调督办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同级党委交办的案件。
8.联系协调其他执法监督职能部门搞好执法监督工作,发挥执法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
9.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或同级党委交办的有关执法监督的其他工作。
三、附则
本规定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
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0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7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