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推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宣传、矫治、服务、管理“五大功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着力完善大调解机制,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1、强化调解组织机制建设。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大调解机制提升年”活动,重点完善“五调对接”、专业调解、排查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考核评价“五项机制”。
2、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延伸和拓展“五调”对接内容和范围,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处调、人民调解、商业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在交巡警大队和中队设立人民调解室,实现交通事故和人民调解的相互对接。开展“三无”村居、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逐步健全调解组织的网络体系,积极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规划、建设、环保、国土、房管、城管和劳动人事等部门建立健全调解小组,不断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受理平台载体建设。
3、加大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根据常调指办[2009]14号的精神,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的数量,积极开展调解员培训活动,大力推进调处中心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要加强对调解员的能力培训,通过示范培训和庭式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调解队伍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管控能力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能力。
4、加强调解人员业绩考核。要以“热爱调解、精通业务、会做群众工作”为目标,严格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资格条件认定、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手段,以理论培训和示范培训为抓手,重点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发的房地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或行业培养和发展专业调解员,通过业务培训和各种考核,产生一批“调解能手”和“调解专家”,提高调解队伍专业化程度。
5、加强区、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各项考核指标狠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努力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轨道。
二、着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和社会法治化水平。
6、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细化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措施,全面梳理“五五”普法验收工作落实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法律知识竞赛”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长廊、广场等宣传阵地,努力建成法治公园和法治商业街区,积极开展法制好新闻和法制文艺题材文艺作品评奖活动。
7、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努力提升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意识,努力提升全区法律服务水平。积极完善司法所长、村(社区)主任、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者和普法宣传联络员三个培训班方案,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8、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按照“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要求,积极开展省级优秀司法所的创建活动,争取年内有二到三家司法所创建成省级优秀司法所,努力夯实基层司法所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三、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管理和监管工作。
9、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法律服务月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化法律服务企业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服务意识,积极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0、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格局,努力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11、加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危险评估和分类管理方式,加强涉及重点必控对象的疑难问题处置和异常情况通报工作,强化对重点对象的监管,严格预防重要时间发生危害社会安全的恶性案件;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户口迁移或人户分离情况下的转出转入衔接制度和帮教措施。
1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基地)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展矫正工作风险评估。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区、镇两级矫正工作的监督作用,努力使社区矫正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