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北区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全区政法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以“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为总体思路,在过渡性基地规范化管理、科学分类帮教、信息化建设、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等方面加强研究,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努力使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90%以上,安置率达95%以上,帮教率达100%,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为建设平安新北、法治新北,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衔接管理
1、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省启用新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进一步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的指导力度,确保各地能正确使用新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效率,提升我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
2、开展年度排查工作。围绕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保障上海世博顺利举办的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对2009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查找临时脱管漏管、建档不见人以及“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证”人员,将他们纳入工作视线,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联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3、加大衔接配合力度。要根据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提前送达的《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预先与服刑在教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其家庭核实基本信息,并依托(社区)和家庭,制定配合监管改造的帮教方案,确定帮教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志愿者,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监所反馈情况。对于身份不明等服刑在教人员,要及时告知所在监所,并提供相关线索,由所在监所通过公安机关继续核实其真实身份。
4、严格执行必接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与省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危安犯”、未改造好的“顽危犯”、“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涉黑涉毒涉邪教人员已经身患严重疾病或严重伤残人员全面落实必接制度,确保重点人员无缝对接。
二、提高帮教质量
5、部署推行分类帮教制度。要按照“科学评估,分类帮教”的要求,在所有衔接人员100%落实帮教措施的基础上,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危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工作办法,将有限的帮教资源向重点人员集中,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帮教工作质量。
6、加强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三无对象”以及未成年、涉黑涉毒涉邪教等类型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落实涉及重点必控对象的疑难问题处置和异常情况通报、传递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严格预防重要时间节点发生危害社会安全的恶性案件。要重视涉及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民生问题的信访件处理,避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因生存问题引发激情犯罪或闹访、激访事件。
7、探索外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协助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户口迁移或人户分离情况下的转出转入衔接制度和帮教措施,探索安置帮教工作信息联通机制,跟进实有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开展来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的试点工作。
三、推进就业安置
8、做好就业安置基础性工作。要积极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尽最大努力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就业。要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维持生活必要的生活补贴。
9、进一步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管理规定》,完成基地年审,统一基地挂牌,规范基地内部管理,探索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管理、运作的办法,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1个以上安置基地,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100%落实过渡性就业,促进全区过渡性安置基地健康发展。
10、广开安置渠道。要发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党员干部、致富能手、社会志愿者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亲友等社会各方面资源,与刑释解教人员结成“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教对子,教育、示范、引导他们走上自力更生、劳动致富之路。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帮扶活动”,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就业,特别是在政府开发的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鼓励刑释解教人员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就业,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
四、夯实工作基础
11、加大考核表彰力度。要根据《常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考核力度,推动我区安置帮教工作长效健康发展。开展对2007-2009年度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者的积极性。
12、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帮教志愿者的筛选登记工作,统一颁发聘书。按照“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期负责、分期培训”的要求,积极推动安置帮教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要认真组织开展帮教志愿者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帮教志愿者激励措施,分期作适当奖励补贴。
13、建立健全重新违法犯罪分析预警机制。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分析预警和特殊时期随时分析预警制度,按照《常州市安置帮教对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要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始终保持对刑释解教人员发生重、特大事件的有效防控,全力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
1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要注意总结发现安置帮教工作在创新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取得的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弘扬正气,不断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提炼推广帮教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成果和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总结推广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推动安置帮教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