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稳定、保增长、促发展”为目标,以“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大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抓维稳,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机制。1至6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773批次,1988人,受理纠纷657件,调解纠纷649件,调解成功638件,调解率98.8%,成功率97.1%。矛盾纠纷无一激化升级,无一对社会稳定造成面上的影响。率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面对日趋增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矛盾纠纷,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使之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我局经过周密调研,并与区交警大队反复磋商,于5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派驻设立“新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公开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同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探索法律援助参与调解维稳工作机制。针对部分矛盾纠纷成因复杂、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的状况,将法律援助引入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接处案件经验丰富,以及居于中间人角色、容易取得群众信赖的特点优势,参与调解维稳工作。上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45件法援案件,其中28件民事案件中成功调解了17件,大多数案件赔偿款都能当场兑现。既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缩短了当事人仲裁、诉讼的周期,又节约了我区的司法资源。快速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双赢的社会效果。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我最优”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建设,制定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具体措施,强化调解组织机制建设、健全了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抓联动,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营
造普法工作良好氛围。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之年,依据市“五五”普法检查考核要求,制定下发了《二○一○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迎接“五五”普法考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把“五五”普法考评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和相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协调发展、注重效果”迎检工作机制。我局克服时间紧、人手少、工作量大等困难,加班加点整理台账资料。在整理区本级台账的同时,还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和学校普法验收工作的指导督查,通过努力顺利通过了市“五五”普法考评检查。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今年“三八”妇女节,与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联合在新北中心广场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3.15”消费者维权日,与区工商分局等单位深入河海大学,开展以“法律服务促和谐、依法维权保民生”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5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200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96人次,深受群众的好评。5月29日,在薛家市民广场举办了新北区政法系统“司法环境我最优”创建活动法制专场文艺晚会。演员都是来自我区政法各部门的一线干警,节目主要取材于我区政法干警工作、生活中的感人故事,都是政法各部门自编、自导、自演的。既从不同侧面反应我区政法机关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又展示了我区政法干警崭新的精神风貌,表达了全区政法干警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坚定决心。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制度”,全面完善村(社区)自治和村(社区)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发展。按照规范化小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我区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抓职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延伸法律服务网络。我局围绕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瞄准服务企业、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三大领域”,从3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深入全区重点企业,尤其是分布在全区农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整合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截止今年第一季度,各镇、街道司法所(调处中心)共计走访企业144家,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160条,向企业发放咨询函800个,为企业答疑、会诊464人次,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24次,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64次,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企业服务平台8个,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建立法律服务中心40个。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计生困难户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4件,受援人数44人,解答法律咨询3350人次。“148”法律服务热线在认真履行“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服务承诺的同时,积极参与信访调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关,积极组织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和省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企业、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企业”、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四)抓基础,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一是以创建优秀所为载体,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带动司法所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业务规范、所务管理、经费保障、信息化等方面水平的大幅度跃升,实现司法所建设良性循环发展。二是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优化调整,切实保证队伍的稳定和活力。三是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统一司法所基础台账,使基层司法行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上半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半年来,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尽力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他们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上半年新增加社区矫正对象87人,全部纳入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管理。一是按照《常州市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二是开展定期分析排查,健全矫正对象管控网络,杜绝、减少矫正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教育。四是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衔接机制。
二、存在不足
回顾上半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从总体上讲,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司法行政工作主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强,服务手段和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职能,为我区全面建设“北部新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氛围。
(一)把握重点,巩固提高,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健全一项机制。健全“大普法”工作机制,建立重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普法节日活动联办制度、财政经费投入保障制度的同时,做好对各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的普法工作考核。发挥两项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北区政法委网站的法制宣传专栏和《高新区报》,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二是注重依托法律服务所的平台,将普法工作触角向基层、向村(社区)延伸,实现法律服务与法律教育的良性互动。实施三大工程。一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工程。通过组织、协调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工地”活动。二是实施“普法服务大发展”工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就业等关系社会和谐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创建工程。在全区开展创建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活动,通过发挥薛家镇“法制夜市”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对其他镇(街道)法制宣传品牌的指导、培育力度。
(二)强化指导,夯实根基,全面加强基层维稳工作。以“提升能力,健全制度”为助推力,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优秀所和模范所为载体,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带动司法所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业务规范、所务管理、经费保障、信息化等方面水平的大幅度跃升,实现司法所建设良性循环发展;以例会、讲座等形式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以政法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整合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服务稳定、报务拆迁、服务企业,切实提高司法所的作用和地位。以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为立足点,大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五调对接”的基础上,完善行政调解与“大调解”对接机制,积极促进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合力的形成;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我最优”创建活动,提高“大调解”机制的实效;制定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评办法,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考评机制;开展区、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示范点”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着手建立区医患纠纷调处专业调委会。积极探索与市医患调处中心、区卫生局工作对接方式,构建司法、行政、卫生共同协作维权的新机制,实现医患关系维权资源的有利整合,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区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道路。
(三)整合资源、强化衔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指导,严格落实工作规范。以开展“教育矫正年”活动为契机,指导各镇(街道)落实规范组织管理、规范衔接工作、规范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矫正、规范考核奖惩、规范基础管理的要求,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案卷对口检查活动,切实推进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衔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加强责任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利用高新区政法委网站,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橱窗等形式开展社区矫正专题宣传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影响力和社会认同感,真正形成专门机关为主、其他部门配合、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大矫正”工作格局。强化帮教,遏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一是把握重要时期,加大工作力度,适时开展排查活动,防止帮教对象脱管、漏管。二是深化人文帮教举措,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别帮教谈心模式,提高帮教工作实效。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提高谋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