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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7日,孟河镇召开了由村支部书记、会计参加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镇长钱巧明同志主持,镇财政所所长罗岳方同志具体传达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精神,经管站站长何剑青同志介绍了全镇今年上报的计划情况,并提出了申报明年计划的要求。在会上还下发了常孟政[2010]44号《关于成立孟河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是继免征农业税、涉农补贴、家电和汽摩下乡补贴、新农村建设等惠农政策之后又一项惠农政策,是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即对符合要求、并经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程序提出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补助。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
会议指出,要把握政策,规范操作,扎实推进。坚持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农民群众意愿,自建自管;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实行分类指导;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有效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坚持项目公示制,接受农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