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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认真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0-12-06 来源:农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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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着力促进城乡一体经发展进程,我市将逐年增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总量,不断扩大财政奖补的受益面,加快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新机制。
根据常农改办[2010]2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的对象是2010年村级收入不足50万元的经济薄弱村。申报项目为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项目预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不低于5万元。申报必须严格按村级议事定项目、镇初审上报、区审核上报的程序进行。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宣传发动,精心组织申报,在各环节中要认真把关、从严要求,确保申报工作做到项目真实、资料准确、程序规范、民众认可,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