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