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市关于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办法》文件要求,在传承人自愿申报、各镇(街道)推荐的基础上,经新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将我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共20人(详见附件)。 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确定,对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新北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