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经研究,现将《常州高新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推荐目录(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29号)及《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财购[2010]7号)文件精神,优先采购目录中列出的产品。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常州高新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推荐目录(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