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新建社区工作的请示》(常孟政[201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孟河镇富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东至腾龙路,西至银山路,南至老孟河,北至孟河大道,包括富民一区、富民二区、富民三区和富民景园。 富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你镇要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及时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合理配备“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等社区设施,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此复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