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城建〔2011〕72号
关于开展市政绿化工程施工情况评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我区市政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推进效率,根据《新北区市政绿化工程施工情况评估办法》(常新城建[2010]95号)文件要求,我局将每月定期开展市政绿化工程施工过程阶段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估范围:标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在建市政、绿化工程。
2、计分方式:采用扣分方式,不封顶。
3、评估时间:每月中旬组织一次,季度检查时结合检查开展评估工作。
4、评估小组成员:
城建处、质安站、市政绿化管理所、黑牡丹建设公司、有关检测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过程阶段性评估将作为完工总评估的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加以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