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5号)精神,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确保“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进行交流”,积极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1-2012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 交流方式 将全区37所公办中小学按就近区域划分为14个联盟。各联盟内学校按不少于局下达的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应交流数组织进行联盟内校际交流(详见附件1、2)。 二、交流对象 (一)列入交流范围的是除校级领导之外的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校级领导交流办法另行制定)。专任教师是指按照教师职称核定工资,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骨干教师是指获得区以上专业称号的教师。 (二)交流对象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 1. 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交流对象的确定 1. 派出学校根据学科分类整理专任教师情况,并将符合交流基本条件的教师按照进本校工作时间从长到短,同等时间再按照年龄从大到小逐个排序(样表见附件3)。 2. 原则上,接近45周岁、在本校工作时间较长的教师先交流。 3. 列入本学年交流的教师,如遇怀孕、产假、家庭等特殊情况,可通过个人自行协商或学校协调,由本学科其他教师先交流,本人则顺延至下学年。 4. 学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师原则上数量和学科要对等,部分教师富余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交流教师数量。 三、交流时间 2011-2012学年。交流期满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工作需要,也可延长交流时间。 四、交流教师的工作职责 交流教师要自觉维护派出学校的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服从接收学校的安排,认真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上好1-2节研讨课。同时,骨干教师要把好的教风、教法带到接收学校,协助完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工作,指导接收学校教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 交流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1. 交流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派出学校,党团员组织关系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2. 交流期间,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配合。年度考核时,列入派出学校指标,派出学校应合理分配优秀等次和合格(嘉奖)名额,由接收学校提出等次建议,两校会商后确定。 3.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接收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纳入接收学校考核发放。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需做好工作月份计算等的衔接工作。 六、相关政策 1. 各校交流对象确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确保交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 列入交流对象的教师必须遵守交流规定,否则,年度考核将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3. 对于交流期间表现优秀的教师,在晋升职称、岗位聘任、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七、 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一)精心组织实施 局设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徐俊任组长,卞优文和恽志群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处、教育处、教研室和教师培训中心的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全区的教师交流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局将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列入办学质量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加分。 (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校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我区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性和教师交流工作的意义,要动员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积极主动参加交流,以人为本,做到个人自主申请与组织统一调配相结合,耐心细致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时排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积极稳妥地做好交流工作。接收学校要切实为交流教师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信息沟通 交流学校双方要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商讨提高教师专业成长的思路措施、方式方法。派出学校应指定一人为交流组长,及时向双方学校反映交流教师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状况。交流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学年结束时撰写一篇关于交流工作的述职报告,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同时将考核鉴定表报局组织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四)明确时间安排 6月,各校组织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政策; 6月30日前,各校对符合交流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认真梳理,确定本学年交流教师初步名单,并将《新北区专任教师情况梳理表》电子版报局组织人事处(daily1996@163.com邮箱); 7月15日前,由召集学校牵头,会同联盟内的其他学校商量确定本学年交流教师名单,并将《新北区2011-2012学年交流教师汇总表》报局组织人事处,同时报电子版至daily1996@163.com邮箱; 7月31日前,学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师参加接收学校的活动。 附件: 1. 新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 2. 新北区2011-2012学年度教师交流名额分配表 3. 新北区专任教师情况梳理表 4. 新北区2011-2012学年交流教师汇总表 5. 新北区教师交流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