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属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质量,常州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常卫基妇〔2011〕21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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