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新
视界
新
公开
新
服务
新
互动
新
数据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2249/2011-0000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动态信息
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农[2011]3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1-01-17
发布日期:
2011-01-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也为2011年全区畜牧兽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制定本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常新农[2011]3号
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既是畜产品消费流通的旺季,也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时期。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为2011年全区畜牧兽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镇、街道畜牧兽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措施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各镇、街道要在秋冬季免疫行动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按照2011年度动物防疫责任状和近期区政府动物防疫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对新补栏畜禽、漏免和免疫不合格的畜禽场进行排查,并及时组织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大免疫抗体的检测力度和面上疫情监测工作,坚持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及时掌握疫情信息,提高预警预报水平。要抓紧制订2011年度动物免疫工作方案,突出做好基础免疫工作和免疫抗体监测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同时,要做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活畜禽交易市场和动物诊疗机构的消毒工作,尤其是规模养殖场要实行封闭饲养,定期消毒,有效防止疫情传入。
二、严格实施动物检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要切实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对出栏畜禽要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要严格查验免疫档案,检查免疫耳标佩戴情况,严禁应免而未免动物和染疫动物出栏、出场(户)。必要时,要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对经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的畜禽,方可实施产地检疫。要严格实施生猪屠宰宰前、宰后检疫工作,实施同步检疫,对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消除隐患。要将日常监管与检疫出证有机结合,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切实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严肃违法案件查处,严防病害动物产品上市流通,确保上市肉品的安全。二是要强化源头控制,加强饲料和养殖环节监管。要将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原料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使用者落实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做到来源明确、使用有记录、产品有追溯,切实把好原料质量关,严防含三聚氰胺的问题乳粉和“地沟油”流入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果断处置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联络畅通。春节期间,对动物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接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一旦有事,迅速报告,有效反应,及时应对,防止扩散蔓延。
请各镇、街道将春节(1月24日至2月18日)期间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值班人员和电话报至区畜牧兽医站。(联系人:宋益,电话:85191701,传真:8519170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