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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2249/2011-0001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动态信息
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农[2011]32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1-06-02
发布日期:
2011-06-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常新农[2011]32号
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为及时了解我区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生产情况,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11]5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次调查统计要求的能繁母猪,是指到2011年6月1日前,达8月龄以上、发育健康、达到体成熟并能正常配种产仔的母猪。
符合本次调查统计要求的奶牛后备母牛,是指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6月1日出生,初次配种前的健康种用母牛。未按规定落实强制免疫措施和登记编号的后备奶牛及奶牛养殖场(户)拒绝进行“两病”监测或经监测呈阳性的不计其中。
二、调查统计的工作步骤
1、各镇畜牧兽医站要组织调查小组,对辖区内所有饲养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的养殖场(户)进行走访调查。按照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标准,认真仔细核对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的数量,如实填写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分户统计清单(附件1、2),并由养殖场负责人(户主)和调查人员共同签名确认。
2、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建立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原始调查摸底登记表格一律装订成册存档,同步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档案的管理,以备核查。
三、调查统计的工作要求
1、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去年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摸底登记备案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好今年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工作。
2、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调查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可靠,要逐村、逐场、逐户开展调查统计,做到见人、见畜、见免疫耳标。要严格掌握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的界定标准,做到不虚报、不漏报,确保调查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镇畜牧兽医站要立即布置落实,明确任务,迅速开展调查统计工作,以镇为单位将能繁母猪和奶牛后备母牛汇总表(附件5、6)于6月15日前、电子档案(附件3、4)于6月18日前报区畜牧兽医站。联系人:宋益,电话:85191701,传真:8519170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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