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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2249/2011-0001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动态信息
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农[2011]35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1-06-15
发布日期:
2011-06-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我区重大动物疫病全年工作安排和当前防控形势,决定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简称“夏防行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常新农[2011]35号
各镇畜牧兽医站:
根据我区重大动物疫病全年工作安排和当前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以夏季猪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科学补免为重点,加强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全力推进夏防工作。通过夏防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免疫、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净化环境,消灭疫源,消除疫情隐患。
二、工作重点
1、科学安排夏季补免工作。在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新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针对春防检查中发现的免疫工作相对落后的病种要组织专业防疫队伍集中补免,并按照免疫程序规范操作。规模养殖场要通过免疫抗体监测做到适时科学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及时组织补防。要加强动物防疫监管,要求包片兽医对规模养殖场实行月月巡访,督促养殖场户及时补防。
2、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各镇畜牧兽医站要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科学的消毒制度,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科学操作,按照规程进行消毒。要做好消毒登记,规范开展消毒工作。对广大散养户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消毒小分队,进行逐村逐户过堂,做好消毒记录,集中突击消毒达到两次以上。
3、强化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镇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动物疫情和免疫抗体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重点规模禽场的疫情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生猪夏季疫情历史高发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及时分析上报疫情动态,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疫情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和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4、加强畜禽饲养管理指导工作。要积极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夏季畜禽的饲养管理。教育广大养殖场自觉和拒绝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搞好饲养环境卫生,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持棚舍通风换气;适当减少饲养密度,保证畜禽正常活动空间;宣传和推广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其他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
5、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镇要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日常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早、快、严,确保将疫情控制在疫点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6、严格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往年情况,夏季是畜禽死亡的高发季节,要督促养殖场户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采取深埋、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销售、不转运、不食用。
三、时间安排
1、从现在起至7月20日为集中行动阶段。在此期间,各镇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储备疫苗和消毒药品,组建好夏防队伍,认真组织实施集中补免与消毒灭源行动。本次行动实行周报制,请各镇自6月21日开始,每周二上午10:30前将夏防进展周报表(附件1)报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7月20日至25日为自查和总结阶段。各镇要做好夏防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并于7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区站。
四、组织保障
夏季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集中开展夏防行动,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多发主要动物疫病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为此,各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化夏防行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区夏季疫情形势稳定。
1、强化责任。要强化对夏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兽医技术人员包村包场,落实包片兽医责任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强化指导。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对夏防行动进行指导,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对基层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作用,切实帮助养殖场(户)解决饲养管理和防疫方面的实际问题。
3、加强物资保障。各镇要对所需疫苗等防疫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统筹协调、按时组织调运。同时,要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减少浪费,杜绝随意抛弃疫苗等现象的发生。
4、加强督查。要深入养殖场(户),及时调查了解夏防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及时进行整改。我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夏防工作督查组,对各镇夏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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