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为切实加强基层农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推动我区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 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位”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业系统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围绕“十二五”新北农业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奉献‘三农’”为主题,以创一流服务质量、一流行政能力、一流队伍形象为工作目标,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彰显农业特色的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争创活动,大力营造立足本职、服务中心、争当先锋、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和争先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总体要求 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农服务、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区农业系统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公开承诺为农办实事为关键,以争创 “党员示范岗”、先进党支部等为抓手,以“法律护农、科技兴农、服务助农”直通车服务品牌为载体,实实在在为农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在全区农业系统党员干部中营造“奉献三农保本色,创先争优当先锋”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以人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意识,推动现代农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三、对象范围 (一)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全区农业系统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 (二)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全区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四、创建标准 (一)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 1、政治素养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农服务意识强,职业道德佳。 2、工作业绩好。精通条线业务知识,熟练规范地处理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准确掌握管辖区域范围内条线基本状况,因地制宜开展产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成绩突出,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因工作失误而导致农民群众上访以及举报事件。 3、优质服务好。牢固树立“情系农业、服务三农”的思想,积极做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真心实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业务技能精湛,服务优质温馨,办事高效快捷,群众认可度高。 4、开拓创新好。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在服务三农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勇于探索实践,永不知足自满,积极进取有为,开拓创新意识强,各项工作举措领先。 5、廉洁自律好。勤政廉洁意识强,自觉遵守上级各项廉政建设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未发生过贪污受贿和其他经济问题。 (二)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1.严格依法行政。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无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违法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2.服务质量一流。公开服务承诺,便民措施齐全,办事指南、服务内容和相关配套制度齐全,内部人员分工合理,岗位职责明晰,服务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办事热情周到、认真细致,各项服务工作都能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态度粗暴、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 3.工作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配套,基础建设规范,工作记录、档案规范齐全,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无脏、乱、差等现象。 4.长效机制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为农服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 5.工作业绩突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各项工作领先,成效显著,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6.群众满意度高。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做到办事速度最快,服务质量最优,在本地、本区域范围内群众反映口碑好,部门形象佳,在党委、政府和纠风办组织的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五、活动形式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旨,以热心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为重点,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为关键,以激发争创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以农业系统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为依托,以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重点开展“一诺、二亮、三比、四评”活动: (一)开展“一诺”活动。围绕更好、更多、更快地满足农民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农业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和窗口服务职能,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激发争创活动的内在动力。公开承诺要把为农民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结合公开承诺,全面推行共产党员亮出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等便民举措。 (二)开展“二亮”活动。一是亮身份。全区农业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一律使用桌牌,实行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党员要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显著标识党员政治身份,展示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二是亮环境。所有单位要做到外部标识规范、醒目,内外部环境整洁卫生,内部办公场所布局合理、办事流程指示清晰,服务设施完好,功能齐全、便民周到。 (三)开展“三比”活动。一是比规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单位大厅显著位置对群众公开,同时规范服务流程。工作人员应严格服从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规范。二是比效率。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岗位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工作技能的学习,并通过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与农民沟通、做农民工作、为农民办事的本领。三是比形象。注重服务礼仪建设,工作人员应着装规范、服务态度和蔼、用语文明,遵守行业要求,履行服务承诺,办事热情周到,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通过开展文明行业、满意窗口、示范岗位等争创活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培养一批服务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等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树立一批依法行政、业绩突出、便民惠农的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 (四)开展“四评”活动。坚持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向测评与社会调查相结合,通过服务对象评、行风监督员评、代表委员评、领导评等评议形式,组织开展农业系统窗口服务单位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进一步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整改,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六、方法步骤 (一)全面动员。全区农业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部署,全面动员,并在2011年6月初前对照要求查找差距,制定好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中来。 (二)公开承诺。全区农业系统各部门要结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积极为农办实事,并细化形成本部门为农服务工作重点、完成时间、推进举措,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农民群众的监督。 (三)有序推进。活动自2011年3月开始,至2012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3-5月为制订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为开展特色活动、集中推进阶段;2012年1-6月为群众评议、总结表彰阶段。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认真把握好每阶段的重点,扎实、有序推进。 (四)总结表彰。要在群众测评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回顾本部门“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形成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区农业局将开展表彰工作,并向市农委组织推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农业干部。 七、主要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基层为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区农业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上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予以重视。为确保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局成立由范春苟局长为组长,屠伟庆副局长为副组长,农林处、区畜牧水产处、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的争创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各镇农业服务站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切实组织和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争创活动,切实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搞好思想教育,大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勤政为民、业绩突出的农业干部队伍。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简讯、橱窗、农务通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紧密结合为农服务工作的实际,统筹安排,精心谋划,突出重点,狠抓推进落实,并把争创活动与农业工作、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督查,加强考核。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用“三农”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来衡量检验“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成果。年底,区农业局将开展检查考核活动,对评选出的“农民满意的优秀农业干部和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