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下发的《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4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按照新标准认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合同、国家科技奖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承担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相关证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立项证明材料等能证明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材料。
3、组织方式:
企业上报申报材料后,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
4、申报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5、时间要求:
(1)7月1日企业交1份申报书(见附件)及附件资料,无需装订。
(2)7月4日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企业。
(3)7月6日被推荐企业完成网上填报、打印,报送申报材料装订一式四份、网上导出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张海英 85127282 gaoxin_zhy@163.com
附件:2011 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