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诚达石化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专业生产EPS(可发性聚苯乙烯塑料)的化工企业,现生产废气采用的“喷淋+活性炭”的吸收工艺不能满足“厂界无异味”的园区现场管理要求。经沟通,你公司亦认为现有的废气治理设施对废气的处理效果不理想,并表示愿加强技术改造和环保治理的投入,增设废气焚烧装置。
现就有关要求通 知如下:
1.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快增设废气焚烧装置的建设进程,确保于2011年12月31日完毕建设并投入使用。
2.你公司在增设焚烧装置的建设期间,应加强现有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密吸收介质的更换频次,健全操作规程和台账记录,努力做到厂界无异味。
3.你公司需每半月将增设废气焚烧装置的进展书面报园区环保分局备案。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