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事业单位: 现将《社会事业局政务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社会事业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把我局建设成为真正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满意在机关”的文明单位。 二、实施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 本局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 (二)公开的方式: 1、局机关办公楼走廊墙上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局(包括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服务指南、办事时限及举报电话等相关政府信息,在大楼外办公的事业单位在进入办公场所显要的地方公开办事依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 2、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和区办公自动化平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3、通过新北教育信息网、卫生信息网、文体信息网等平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4、向区行政审批中心提供材料,每年在区政府门口橱窗至少设置一期政务公开栏。 三、实施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徐俊任组长,苏传瑾、卞优文、汪中良、陈瑛任副组长,黄丽娟、潘晨光、徐华云、臧亚东、匡伟民、沈世来、包彩红为成员。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来局办事,第一接见人能解决的必须负责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应将其带到指定处室找到经办人。 2、挂牌上岗制度。每个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作牌,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监督举报制度。发现本局工作人员办事违反程序或态度粗暴、语言欠文明、执法欠公平、服务欠热情等,可随时举报,举报电话:5127831。 4、责任追究制度。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与公务员考核、奖惩及职务晋升挂钩,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