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度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职业健康工作实际情况,现对2011年全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危害治理,遏制职业危害事故,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全区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减少职业危害,保障生命健康。着力查处职业病危害案件;加大督促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力度;组织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告知职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和设置警示标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以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和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率有所提高;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三、主要任务
1、摸清底数,深化申报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27号令)和《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09〕58号)要求,对全区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加快依法申报工作进度,明确职业危害申报程序,规范申报内容,做好行业扩面工作,摸清职业危害存在和分布底数,建立职业危害基本情况资料数据,力争做到化工、冶金、纺织印染、建材、木质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应报尽报,全面深化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掌握职业健康现状,为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强化监督,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评价、告知责任;设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落实健康监护等工作。二是各辖区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际以及职业危害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三是要结合我区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突出企业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重要环节,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序、有效、有重点地推进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四是要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行为,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责任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
根据市局计划,要把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建材、家具制造等行业等列入2011年执法检查计划,以粉尘与高毒物品等危害为重点,随机抽查,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强化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并逐步向塑料、机械、纺织、电子、五金电镀等各行业领域延伸。
3、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治知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
落实职业健康法定培训内容,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使职业健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管理层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意识,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对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力争培训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力争培训率达到90%以上。
4、利用资源,打造支撑体系。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技术性、专业性较强,必须构建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要充分发挥已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优势,服务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依托科研和事业单位、与有条件的中介机构联合开发建设等有效途径,逐步建成较完善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实际需要,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利用信息平台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汇总和分析工作,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总体状况,为评估监管效果、确定执法计划、改进工作措施等提供信息支撑。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辖区安监部门要认真分析职业健康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切实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责任;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评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考核与责任落实。
2、健全机构,提升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根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区安监局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由监管处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由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有关业务培训,尽快熟悉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专业技术知识,重点掌握职业安全健康形势、任务、要求,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概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努力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要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安监总厅安健〔2009〕273号)要求,选配检查装备,以满足监督检查等实际工作的需要,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
3、加强沟通,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改进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我区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理顺关系,紧密合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共同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全区职业健康形势稳定好转。
二○一一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