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新北工业园安监分局,各危化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将《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新北区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和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监〔2011〕38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在装备、管理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危化企业),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以及省分行业实施指南为标准,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至2012年底,全区危化企业要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推进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企业学习宣贯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各危化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负责人,至少确定1-3名内部评审员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组织和落实工作,内审人员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2、学习培训阶段(2011年5~7月)。按片分类组织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讲座,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让各企业自觉地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从而能够针对企业实际,切实加强对各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分层次组织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标准化内审人员,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学习掌握《基本规范》和《通用规范》的要素内涵和达标方式途径。
3、辅导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6月)。各危化企业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各危化企业也可以在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帮助下,边咨询辅导,边组织实施。各危化企业要对照两个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落实一级、二级要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保证体系投入运行,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的基础上,实现企业达标。 4、考评达标阶段(2012年12月底前)。各危化企业向考评机构申请考评,考评机构按照评审标准对达标申报企业进行考评验收。考评工作由区安监局根据市安监局要求组织推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安监局成立以李强奋局长为组长、房峰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危化处,由毛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等工作。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组织全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关负责人学习调研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确保人、财、物等有效投入得到保障。
要大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专业人员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使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
要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安全培训与开展安全标准化动员、政策法规标准学习宣贯结合起来。企业要把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与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的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尽快形成全员学习、宣贯、创建安全标准化的浓厚氛围。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咨询服务人员也要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准确理解把握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和程序,熟练掌握开展评审和提供咨询的方法,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提高指导和监督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能力。 3、认真开展咨询辅导。
危化企业要围绕两个标准化规范确定的要素和省出台的危化行业标准化实施指南要求,全面开展达标和整改工作。
实施达标时,危化企业可以委托江苏省氯碱工业协会、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常州市安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它相关具有安全生产咨询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专项咨询辅导工作,以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加快达标实施进程。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有偿服务。
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要与企业签订协议,针对咨询服务企业的实际情况,中介服务机构去企业辅导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如培训内容、资料提供、人员对象、前期工作评估、布置工作等等,要派遣具备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经过危化行业标准化专项培训的专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和企业联系,目的性要强,任务和时限等要求要明确。在确保咨询服务质量和进度的基础上,中介服务机构要做到热情服务,绝不允许大包大揽。对采取低价竞争、降低咨询服务质量等恶性行为,区安监局将采取市场禁入等行政手段规范标准化工作的推进。
危化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远意义,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要选拔优秀的专职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充分学习和理解两个《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合理操作,分解要素,分化落实,从而做到全员参与,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和企业领导汇报,主动和中介机构咨询以寻求解决办法,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将困难和问题解决处理好。
4、推动岗位和专业达标。
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企业应根据各自生产特点和生产组织状况,划分安全达标创建的岗位单元。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相应的岗位安全标准和工作方案,在岗位逐步展开实施达标。
专业达标是企业专项安全技术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达到国家或行业专项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企业应当收集整理和识别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并遵循。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是企业达标的基础。
标准化达标工作应从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做起,在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达标。 5、合理选择申报等级。
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一、二、三级3个等级。三级企业必须满足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二级企业是安全生产条件基本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到位;一级企业必须是全国(全省)行业内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好的企业。
原则上危化企业从三级达标做起,逐步升级;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企业,经省、市安监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状况合理确定达标等级并组织申报。区安监局将按照“积极推进三级,从严控制二级,严格限制一级”的原则,加强企业达标申报指导工作。 6、坚持标准,严格考评。
一、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危化企业的考评按照不同评审标准分别由国家、省和市级安监部门组织实施。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危化企业的考评机构是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危化企业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是危化企业申领(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的基本要求和前置条件,考评机构将坚持评审标准严格进行考评。 7、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由于我区危化企业数量多,工作任务繁重,达标时间紧迫,按照市局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必须有序推进全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进度。
要培育选择安全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水平高、生产经营安全条件好的企业作为示范,优先指导快速达标;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点促面,稳步有序推进,实现全面达标。
对达到并保持二级标准以上的危化企业,可优先依法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或换证手续。
对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的危化企业,要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危化企业,一律停止受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并通报工商等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报告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