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常州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常州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要求,为进一步推进2011年度全市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督查和进度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就2011年全市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11年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五个更加”、“四个统一”、“四化建设”以及《常州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促进效能建设为目标,统一外部标识,规范履职标准、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全市系统工作高效运转、协调顺畅、规范有序。
二、2011年规范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按以点带面、示范先行的思路,遵循“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逐步达标、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加强系统三级规范化建设,实现标识统一规范、岗位职责明晰、监管机制科学、内部管理效能的目标,为争创一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具体要求
(一)内部管理规范化
根据新“三定”方案,规范工作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导入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不断提高系统各级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内部岗位(职位)设置规范、职责明确、管理有序、制度完善、考核合理,努力使内部管理达到高效统一。
1、建立和完善六项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国家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做到勤学习、重诚信,知荣辱、讲廉洁;顾大局、守纪律;忠职守、敢负责;善创新、高效率;修礼仪、促和谐。
(2)文明礼仪制度。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当保持仪容严整,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姿态良好,举止稳重,讲究社会公德。
(3)着装、考勤、值班制度。全市系统按着装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着装,规范考勤管理,完善值班制度。
(4)请销假、年休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须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病假需提供医院住院或病情证明。请事假、产假、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须办理请销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5)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按照市局《专用执法车辆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车辆管理,严格限定执法车辆用途,明确执法车辆管理职责。
(6)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以法律培训为重点,以执法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分层分类开展网络培训和基地教学,解疑释惑;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跟班学习等活动,确保干部每年累计参加集中学习、自学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天。
2、规范政务公开和局(所)务公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规范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
根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全市系统各级机关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本机关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分工以及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权限等;
(2)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
(4)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5)行政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6)涉及公众利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管理制度;
(7)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理;
(8)本机关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全市系统各级工商机关应当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将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入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的名称、索引、主题、基本内容的基本描述及其产生日期、查寻途径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明确本机关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咨询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以及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方法。
下列事项的相关信息不向社会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下列信息应向机关内部公开:
(1)机关重大决策、重要部署;
(2)干部交流、考核、培训、任免、奖惩情况;
(3)机关内部政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
(4)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预算、决算、债权债务,日常预算执行情况,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大额资金运作,重大会议经费开支结算等情况;
(5)固定资产的配置与管理情况,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出租、转让、变卖、报损等情况;
(6)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重点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项目预算、决算及专项资金使用,房屋建设、维修及有关基建项目的计划、预算、决算、支付等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其他需要向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
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电子政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发放征求意见函、问卷调查等;政务公开服务热线;在机关主要办公地点等地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印制办事指南等;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向机关内部公开信息的渠道应在对内的场所内公开,须与向社会公开的渠道分开,主要有工商文化网、基层信息网;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局务会等会议;文件、信息简报;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板、内部场所公开栏;其他适当渠道。
要按照全市系统规范化建设有关政务公开要求,着力深化基层工商分局(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1)电子触摸屏等电子数据形式公开内容:一是基层工商分局(所)概况及职责,市场监管区域分布情况,全体干部岗位及职责分工,行政收费的依据及标准公开,省局六项禁令等。二是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合伙企业登记、公司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广告登记管理、经纪人登记等指南,消费者咨询申诉、受理投诉工作流程,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须知等。三是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收费的依据、标准及优惠政策,投诉监督部门、电话及通讯地址等;
公告板形式上墙公开内容:公开电子数据形式公开内容第(1)项内容;
办事指南书面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电子数据形式公开内容第(2)项内容;
室外或楼道公告橱窗公开内容:听证告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
政务公开主要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单位进行,2011年必须完成的单位如下:
武进局:湖塘分局、郑陆分局、牛塘分局、洛阳分局
溧阳局:溧城分局、竹箦分局、天目湖分局
金坛局:薛埠分局、城南分局、消协
天宁分局:天宁分局、茶山所
钟楼分局:五星所
新北分局:新龙所
戚墅堰分局:东城所
局(所)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局务公开主要包括工作任务目标公开、考核考评公开、人事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大宗物资的购买使用维修处理公开、基本建设公开、工会经费支出公开等项目。将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文件、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分别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分层次予以公开。
3、构建多元化的工商文化。进一步倡导忠诚、勤廉、效能、和谐常州工商核心价值观,以人文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系统文明创建和党的建设,培育良好工商文化。建立廉政文化园地。定期展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文明创建成果、工商发展规划图、廉政警示格言、廉政书画作品等文化信息,营造常学廉政文化、常思廉洁从政的氛围。
(二)业务管理规范化
以实现业务工作标准化为目标,细化和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工作考核和评价方法,实现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的有机结合,客观、准确地反映各级业务工作水准。2011年主要推行实现窗口服务规范化、监管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建设。
1、 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
总体目标:实行“六个统一”, 即统一窗口着装规范、
统一窗口标识规范、统一窗口告示文书、统一窗口物品放置、统一窗口收件管理、统一窗口业务规范,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行“五项服务”即亮化窗口服务、倡导对接服务、完善上门服务、强化跟踪服务、优化预约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措施,打造工商部门服务转型升级、服务投资创业的“专业服务·阳光登记”的品牌窗口。
推进要求:
(1)宣传发动(2010年3月底前),对登记窗口干部进行宣传发动,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
(2)组织实施(2010年9月前),按照常州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和登记注册窗口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建立完善窗口制度和服务机制,根据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稳步推进,逐步向直属局、各(市)区、工商所登记机关推行。2011年6月底以前,重点推进机关直属登记注册窗口以及所辖1-2个基层分局(工商所)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六个统一”、“五项服务”要求, 2011年9月底前,全市包括基层分局、工商所在内的三级登记注册窗口应基本实现规范化,并转入长效管理。
(3)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6月前),全面总结规划化建设和登记窗口品牌建设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事例,完善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通过现场推进会、交流研讨会等各种方式,宣传建设成果,并探索长效管理措施。
实现途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授权文件以及省工商局有关登记管辖和核准权限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结合我局核准员制度,对我市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核准权限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每个登记干部的登记工作更加具体、量化,对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能明确各自登记注册的具体目标和要求。
2、 监管标准化建设。
总体目标:根据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
其职、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通过制度规范,制定完善《标准化监管手册》(内容主要包括责任区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年度重点监管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分工、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等),明确工作分工、任务、要求、流程,在全系统统一监管岗位设置、操作程序、监管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流程,完善制度规范、督查考核,实行监管工作统一模式、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建立权责明晰、操作规范的巡查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市场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
推进要求:2011年全面实施标准化监管。上半年,市局充实完善《标准化监管手册》,在基层所进行试点推进,以点带面、示范先行;下半年实现三级全面实施。年底结合年度监管目标任务实施考核。
实现途径:建立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协调机构,对本单位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研究、统一安排、统一考核、统一领导;培养训练干部业务综合监管技能,确保所长熟知制度规定,善于督查考核,监管干部做到“任务清、状态明、检查实、会录入”,业务熟练、操作规范、履职到位;科学合理划分监管片区;突出重点,科学划分监管网络,合理配置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巡查组成员由2名工商干部组成,实行A、B角互换;规范公示、台账管理,落实“一图一表一书两帐”,即片区监管责任区示意图、标准化监管工作进度表、监管工作责任书、重点热点市场主体台账、检查台账等。公示内容和形式、台账要符合基层工商所政务公开规范化要求,监管资料要制定专人装订成册、存档保管,切实实行痕迹管理。
3、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总体目标:按照有完备的工商法规体系、严格的执法制度、健全的执法办案机制和较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的总体目标,明确县级工商局和工商所的基本执法职能,落实执法责任,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基层执法办案体系。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推进执法办案的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有效。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原则,落实执法过错追究,规范案件核审、行政复议、执法检查、层级监督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推进要求:2011年二季度,对现有执法办案制度进行梳理,并就当前全市系统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调研;三季度通过案件评查、数据检查、研讨交流等形式推进各项规范化制度的落实;四季度,对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
实现途径:通过建立、健全七项制度规范,确保执法办案行为规范化建设的推进落实。
(1)执法办案行为规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28号令、省局《关于当前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工商公[2007]216号)等文件,明确整个执法办案流程中涉及的立案、调查取证、现场检查、强制措施、文书制作、案件移送、案后指导、行政建议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试行标准》,统一量罚尺度,接受社会监督,对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徇私情、纵枉法、畸轻重、滥处罚等执法过错的发生。
(2)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全面推行相对集中的办案执法新机制。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在全系统逐步建立起以基层工商所(分局)监管为基础,以公平交易、经检条线为主导的执法办案模式,形成分工有序、合作有力的专业执法机制。加强案源线索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案源线索管理制度,实现案源线索管理网络化运行,切实防范执法风险,将案源线索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局目标管理和考核。
(3)暂扣罚没财物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扣留、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工商[2010]18号)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暂扣罚没物资的管理,真正做到台账健全、数量清楚、去向明了、管理有序、处置规范。对案件举报、协办奖的发放做到“三严格”和“一防止”,即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按照程序,严格履行手续,防止弄虚作假。
(4)执法办案文书制作规范。根据省局要求,自上而下,点面结合,在全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以及案件终结报告司法化,加强公平交易执法条线干部的文字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证据收集能力、说理说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
(5)案件录入规范。按照案件查办流程,以及执法数据标准,及时录入案件数据信息,确保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6)档案保管规范。案件执行完毕,承办机构按要求装订案卷后,移交档案室归档,案卷由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负责保管。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均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7)执法办案硬件装备规范。保证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车辆、笔记本电脑、录音笔、U盘、打印机、复印机等执法装备统一,设置专门询问室。
4、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总体目标:以科学监管观为统领,积极建立领导机制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到位、考核科学严格和奖惩分明有序的良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以建立健全的食品监管机构为契机,夯实食品流通监管基础;以主体监管、行为监管、质量监管为内容,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为方向,构建食品流通环节的科学监管体系;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为核心,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积极建立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制度建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措施到位,达到主体资格合法性可控,食品质量安全性可控,监管责任风险性可控的监管目标。
推进要求:2011年三季度,重点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处置规范化工作,通过走访调研、专家论证、学习借鉴、上下联动的形式强力推动,真正形成网络建设科学高效、网格监管不留死角;四季度重点推进流通环节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化、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规范化工作,采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随机暗访、现场点评方式,以月促季,以季促年,以依法、规范、科学、免责为目标,以主体监管、行为监管、质量监管为内容,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为方向,构建食品流通环节的科学监管体系。
实现途径: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为契机,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尽快配齐、配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及办公场所,夯实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基础;今年以基层工商所(分局)为单位,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为县级局、市局打好坚实的基础。适当的时候,选取示范先行效果明显的工商所(分局)为典型,通过开现场会或观摩会的形式现场点评、观摩借鉴,推动各单位学习先进、自找不足,年底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文件通报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先进单位亮点频现、后进地区迎头赶上,掀起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5、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建设
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信息运行维护管理、数据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制度的建设,促使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推进要求:2011年二季度,完成对原有制度的梳理工作;三季度,通过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兄弟局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等做法,完成制度的修改完善、汇编成册工作;四季度,完成制度的推广落实工作。
实现途径:梳理完善信息中心人员工作行为规范、机房
硬件设施建设规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业务软件权限管理规范和档案管理“五星级”达标工作规范。从而以制度建设来推进和确保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各项职责落实到位。
(三)基础设施规范化
基础设施建设是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表现,是全面展现常州工商形象的重要载体,在内部有效规范的基础上,规范化的基础设施是提升常州工商外部形象和品质的关键。
1、外部标识规范化。以国家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标识规范方案》和《常州工商系统标识规范化建设工作操作细则》为标准,全市系统各级办公场所外观形象、内部装饰、公用物品、对外宣传设施,专用执法装备等方面使用工商统一形象标识,严禁对标识色彩、图案、尺寸等擅自修改变动。2011年,全市系统将以机关办公大楼搬迁为契机,以市局机关、天宁分局以及武进工商局湖塘分局等14个基层工商分局(所)等16个单位为试点先行单位推进标识规范化建设。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单位标识规范化工作落实到位。
2、内部环境人性化。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整齐,言谈举止文明,遵守工作纪律。办公环境布置合理,规范有序,背景装饰、公示内容、服务受理平台明亮庄重。要设置办事指南、饮水设施、服务对象办事等候休息区,摆放咨询投诉、登记办照等明显引导标识。有条件的单位,应建设园林绿化设施,美化办公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进三级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队伍形象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突出解决基层规范化建设全局性、原则性的问题;各直属局、城区分局要立足实际,侧重解决本单位规范化建设普遍性问题;机关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形成抓规范化建设的合力。
(二) 讲求实效,稳步推进。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中明确的阶段任务,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努力逐步达到工商标识统一、规章制度完备、日常管理规范;干部行为举止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服务能力增强。各直属局、城区分局要根据市局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单位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市局机关、天宁分局以及14个标识规范化建设试点的基层工商所为2011年度全市系统规范化综合建设单位,其中市局机关、天宁分局的规范化建设结合办公大楼的搬迁进行;武进局湖塘分局、溧阳局别桥分局、溧阳局戴埠分局在今年二季度前完成办公场所的标识规范化工作,综合建设单位的专用执法车辆标识喷涂在三季度完成,其余规范化工作于今年底全部完成。
(三)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规范化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支持鼓励工作创新、理念创新,不断深化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提出加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力推进系统三级规范化建设。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