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培训中心及社会团体:
201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深化落实“双打”、“打保促”专项行动,提高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做到早预防、早安排、早行动,认真组织落实,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二、监管重点
1.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等重点商品的检查。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一是突出重点场所、区域和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食品质量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的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分类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督促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监督食品经营企业开展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切实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食品经管者认真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主动退市义务,加强跟踪监管,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下架退市。三是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管理。对辖区市场进行认真梳理,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其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排查市场管理上存在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3.督促市场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节日市场的经营安全和消费安全,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督促市场落实消防等安全责任制,督促市场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抄告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市场防范雨、雪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对市场安全的影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各类损失、事故的发生。
4.加强旅游市场检查。要加大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等旅游市场的检查,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为旅游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明确节日市场检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好检查人员、制定好专项工作计划、落实好检查措施、协调好相关部门,要把节日市场检查搞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
2.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区域逐一进行检查;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对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认真值班,快速反应。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节日值班,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反应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工作的要求,及时、果断、妥善地予以处置,单位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4.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各单位要及时上报节日市场检查信息、图片资料,利用基层信息网等载体,充分展示基层在节日市场监管方面的经验做法,并按监管二科、消保科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总结、报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