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北分局“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所、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培训中心及社会团体:
现将《新北分局“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新北分局“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方案
各工商所,各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及培训中心:
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经研究,分局决定迅速组织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为指导,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三个结合,三个重在”的原则,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在治本;坚持整治和规范相结合,重在规范,坚持监管与自律相结合,重在自律。坚持“重典治乱、着眼长效”的方针,举全局之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扎实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仗,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要切实达到以下三个目标: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要过一遍,显著提升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和诚信自律水平;建立详细的经营户档案,监督检查逐门逐户要走一遍,彻底掌握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和经营状况;从严查办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违法经营食品案件要查一批,以案件促监管,以处罚促自律,切实达到警示目的。
三、关键步骤
(一)集中动员、迅速贯彻(6月5日前)。分局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工商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以及需要政府协助解决的问题,要利用政府的宣传栏、通过悬挂横幅、咨询活动等方式广泛进行专项整治宣传,营造执法氛围。
(二)彻底清查、摸清底数(6月1日—6月30日)。各所要对辖区内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分类登记造册,并做到清查一户,宣传教育一户,指导规范一户。在清查获得第一手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充实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经营者基础数据库,切实做到底数清、主体实,状况明。通过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全面清查,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监管,特别是要结合乳制品单独许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管,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各所在清查工作中,还要注重了解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见附件1、2),摸清其经营品种和分布特点,并填写做好台账记录。
(三)强化监管、依法规范(7月1日—7月31日)。各所要对已创建的“食品安全示范店” 实施“回头看”,进行复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要求的一律摘牌,在未创建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经营户中,要按照5%的比例进行创建,从而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规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对不同经营主体加强分类指导力度,推进有条件的经营食品尤其是经营乳制品的商场、超市和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逐步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对食品批发企业指导监督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台账制度;对食品零售企业指导督促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要对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制度;督促经营者将标签标识作为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来源不明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要求销售食品。要指导监督经营者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下架退市管理。在此期间,消保科要制作各类食品知识、常见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等展板20-30块,各所要在辖区内每一个乡镇(街道)开展大型的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展示活动。并结合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开展消费维权进空港、进高铁,进社区(成立老年消费维权指导站)、进“农家乐”活动。
(四)高效抽检、从严执法(6月20日—10月31日)。消保科要根据全年的食品抽样检验要求,安排120批次各类食品、100批次婴幼儿乳粉的检测任务,各所要认真落实好抽验检测的摸底工作,食品抽样检测要向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市场倾斜,要以曾经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经营户为重点跟踪抽验检测对象;各所要认真落实好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样检验工作要求,以批发企业、大中超市、婴幼专用品商店为重点对象,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定时抽检。各所要注重整合经营者自检资源,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食品快速检测初步筛查的作用,提高抽检效率。在此期间各所要按照重典治乱的工作要求,迅速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从严从速从重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全年各所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不少于10件,特别是要办理2-3件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案件,要查处1-2件农贸市场内的违法经营行为;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分局成立以夏全海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何正亚、陈含明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和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部门)要把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要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各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所长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片区干部落实抓,相关内设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划段,岗位责任到人。
(二)强化协调,凝聚合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所既要立足本职,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原则,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机关各科室要对基层的专项执法工作给予指导,必要时要到一线指挥,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各工商所要统筹兼顾好各项工作,做到专项执法工作一着不让,日常工作有条不紊。
(三)强化督察,严格奖惩。分局将组织办公室、监察室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以及执法是否到位、是否依法行政等进行严格监督考评,对工作努力、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消保科对各所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各单位要按照分局集中执法活动进展表(见附件3)的步骤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消报科要做好督查通报工作,并将本次专项执法工作作为条线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全分局要在坚持正确宣传导向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广泛宣传工商部门集中执法行动的工作成效,依法规范发布工作信息,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集中执法行动,大力营造强大的执法声势和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