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改革的意见》(苏编办[2011]1号),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更名为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分局(副处级),为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辖区(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下同)内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协助组织管理辖区内认证认可工作。
(四)负责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反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申诉工作,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五)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辖区内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
(七)承担辖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八)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的责任,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
(九)管理、协调、指导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拟定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法制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协助做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基层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协助组织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受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申诉和举报工作;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打假办” 的日常工作。
(二) 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协助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组织管理辖区内的认证认可工作。
(三)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协助组织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工业、服务标准化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对商品的计量监督。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充装、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工作;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高能效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食品生产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