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新
视界
新
公开
新
服务
新
互动
新
数据
信息名称:
关于何兆勇、曹新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K11947553/2011-00039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内设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质监高新发[2011]54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1-11-17
发布日期:
2011-11-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职务任免
关于何兆勇、曹新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质监高新发[2011]54号
各处室、大队:
经研究,决定:
聘任何兆勇同志为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聘期一年;
免去曹新宇同志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同时解聘其常州质监局高新区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