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苏质监特发[2010]312号)及市质监局《关于下发<2011年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常质监特发[2011]4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 1、2011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2、2011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质监局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现制定2011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以使用环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监察和节能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全力保障质量安全,全面强化能力提升。 二、主要工作目标 1、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整改率达到100%;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有因安全监察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万台设备人员死亡率不超过0.3; 2、新增特种设备登记率100%,新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率100%; 3、实施标准化管理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达到60%以上; 4、实施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的使用单位达到60%以上,并建立台账; 5、在用气瓶基本实现安全条码管理; 6、2010年确定的双达标锅炉中的90%以上实现双达标,对全部新增、复证司炉工和锅炉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培训。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责任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百姓关注氛围。一是积极开展“3·15”、“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游乐场所“四进”专题宣传活动;二是重点对住宅小区电梯、化工集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宣传;三是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为契机,强化日常安全法制宣传;四是定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隐患整治情况;五是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联动,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舆论氛围。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利用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机会进行安全责任告知,并将告知日期和告知书编号输入到常州市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中,确保全年新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告知率达到100%;二是要以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按照《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以“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机构或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定期检验落实,人员有操作证、设备有使用证,有应急预案或措施)为重点,建立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安全使用长效管理制度或标准,建立辖区内使用管理标准化企业台账。2011年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面要达到60%,其中50%达到标准化使用管理要求。 3、主动融入政府管理体系,构建安全联动机制。一是积极、主动地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长效管理标准化工作和分类分级监管、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气瓶条码化管理及电梯维保质量和特种设备节能等工作融入区、镇(街道)二级的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之中;二是在工作中要经常和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状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三是要积极参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政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的考核,增强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作用。 4、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台账。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按照《特种设备安全分类分级监管细则》的要求,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普查,建立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台账,完成辖区内60%以上使用单位的分类分级工作。 (二)强化隐患治理 1、推动企业自查自纠,提高企业安全系数。要充分依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结合实施使用管理标准化,持续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标准化管理的单位,其自查自纠率达到90%以上。 2、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一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合理确定使用单位年度现场监察计划,把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和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现场监察计划;二是结合推行气瓶安全条码,深入开展气瓶专项整治。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和查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气瓶充装单位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规范管理,提高气瓶本质安全度。坚决打击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行动,规范电梯维保单位质量管理,杜绝拉靠、转借、分包等违规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完善事故隐患台账,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一是在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隐患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录入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二是关注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中的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和检验检测工作。 4、继续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一是开展制造环节节能检查。结合制造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内锅炉制造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锅炉房“双达标”活动;三是继续配合经发、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分散供热锅炉的工作。 (三)夯实工作基础 1、完成数据信息清理,提高动态监管能力。一是认真清理使用单位信息,及时清理核查现有信息库中的使用单位信息,补充使用单位关键项、重要项内容,删除冗余内容;二是严格规范设备、使用单位入库信息,不断提高特种设备数据库的准确度。 2、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要督促本地区气瓶充装单位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别是重点监控设备所在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演练。 3、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一是组织实施监察人员的岗位培训教育,学习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确保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的同时,确保队伍不出事,让政府放心、企业欢迎、公众满意。 附件2
2011年常州市新北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全区2011年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计划分为节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监督检查、突击安全监督检查三类,并采取相互穿插结合的方法实施。 一、节日安全检查 (一)“五·一”节前安全检查 1、时间:四月份 2、检查重点:游乐设施、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行业特种设备、重点监控设备等。 (二)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 1、时间:五、六月份 2、检查重点: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单位、重点监控设备等。 (三)“十·一”节前安全检查 1、时间:九月份 2、检查重点:游乐设施、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行业特种设备等。 (四)元旦、春节前安全大检查 1、时间:十二月份 2、检查重点: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化工企业压力容器、重点监控设备、浴室锅炉等。 二、专项安全监督检查 (一)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1、时间:六、七月份 2、内容:重点监控设备的注册、领证和定期检验情况、管理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等以及车用燃气气瓶充装、使用。 (二)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1、时间:八、九月份 2、内容: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 1、时间:全年 2、内容:电梯维保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并配合市局对电梯维保单位开展年度考核。 三、突击安全监督检查 1、时间:全年 2、内容: (1)上级安排的安全检查; (2)检验单位上报的重大问题; (3)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