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大队: 为加强分局政风行风建设,做好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中的各项工作,现将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纠风办《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和全省质监系统贯彻省政府纠风办视频会议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服务理念转变,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分局行风评议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迅速学习贯彻,主动接受评议 6月15日,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全省质监系统贯彻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专题视频会议,省局领导进行动员,对评议工作进行部署,省局会议后,市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市质监系统进行再动员。6月16日,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就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省局动员会议文件材料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组织分局全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评议文件和省、市局领导的讲话要求,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措施上切实可行、落实上不折不扣。按照规定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主动接受新北区政府纠风办组织的评议。 二、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政风行风建设以部门和行业为主,各科室、大队对照省、市和区纠风办《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的评议内容和省局结合质监系统实际明确的细化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具体评议内容为以下五个方面: 1、依法履职方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7号)的有关规定程序和规定的办案人员、程序、权限、时限等要求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对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执法领域履职到位。重点查处涉及“两个安全”,实物质量严重不符合法定要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群众诉求强烈的案件。对上述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符合法定吊证、重处重罚、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严格落实到位。决不允许有假不打,重过轻罚,罚过放行,以罚代刑。对一般性违法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帮助指导企业合法经营,让社会和百姓建立起积极的消费信心。 2、公正执法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处罚合理、公正,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切实按照自由裁量规则的要求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规范执法行为。严厉纠正从自身和关联利益角度出发而执法的错误思想,杜绝由此导致的人情案和徇私案的发生。积极做好危机的应对处理,及时化解消除执法过程中的矛盾。严格执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罚没和暂扣物资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涉案物资管理和处置行为。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六条禁令”,大力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和开门审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实施公开听证、行政复议,及时有效处理申诉,确保行政案件办理合法合理合情。 3、政务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质监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在办事大厅和门户网站,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准确回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及时办结、通过外网反馈。 4、政务服务方面。健全并有效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AB角、限时办结、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所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着装举止得体;认真解答或引导业务办理,杜绝办事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简单粗暴行为;切实履行服务承诺,承诺没有兑现的必须作出合理解释,投诉处理结果应予以反馈。 5、清正廉洁方面。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索要财物或接受行政相对人礼金、有价证券或吃请等;不得以借审批、发证、检查等名义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程序方法 分局行风评议工作采取以下形式: 1、自查自纠 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就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行业新风等重申公开承诺。6月底前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簿、意见箱。二是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2010年以来分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行风评议、政风热线上线、企业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办实事等情况。三是结合“三联”预防机制的建设,主动走访政府、企业等与质监工作密切相关的服务对象,并进一步加强与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的联系,广泛听取、收集意见建议。四是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梳理存在的问题。通过服务窗口等渠道,向工作服务对象和走访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实名调查,收集意见建议。 2、现场评议 主动接受区纠风办牵头组织的现场评议,按照区纠风办要求的形式报告分局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现场直评。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常州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政风热线现场评议活动,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评议 3、问卷调查 由区纠风办按一定比例,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市、辖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村(居)委会委同代表、农民、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新闻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放问卷(含网上评议、第三方评议),进行调查。 4、实例调查 由区纠风办组织专业的政风行风监督组,根据群众反映投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或选择部分事例,进行暗访督查,通过个案反映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5、综合评定 按照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新北区不少于1500人。 6、整改反馈 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由办公室牵头,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区纠风办和市局作风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四、时间节点 7月底前,由区纠风办完成对政务服务窗口的评议。 8月底前,由区纠风办完成对分局的评议。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分工。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和稽查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大队要以本部门为单位抓好自身建设,切实开展好自查自纠、落实好政风行风建设各个方面的要求。 2、改进工作。各科室、大队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评议反映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提供相应保障条件,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对能解决问题的及时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时间表按时完成。 3、加大宣传。强化宣传意识,充分运用各种平台,不失时机地宣传质监工作职能、宣传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情况;要借助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监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举措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