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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K11947553/2011-00029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年度工作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质监新发[2011]42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1-09-01
发布日期:
2011-09-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关于印发《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常质监新发[2011]42号
各科室、大队:
为进一步推动分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进我局“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分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创造条件, 进一步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新北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分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形成“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的法治质监新局面,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观念,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分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分局 “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突出质监工作重点,安排和落实全区质监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提高质监工作对建设法治新北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大局中的有效性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教育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3、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到先行先试,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4、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的原则。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6、坚持制度先行,规范发展的原则。探索建立支持、推动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宣传教育的对象与内容
(一)宣传教育对象。
一是分局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重点是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社会公众,重点是青少年、新市民。要着力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教育内容。
法制培训内容应当以宪法、行政法律法规、质监领域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重点。质监法律法规应当全员培训,新颁布的法规应当及时培训。坚持法制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自愿培训与强制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等先进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五年期间,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其他公务员的培训覆盖面力争达到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完善组织网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检查监督,强势推进“六五”普法。
2、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分局每年制定相应的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对每年度的普法工作应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局。
3、保障经费。分局根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及时到位、充足供给,专款专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善监督与激励机制。分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和普法考试。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及个人,及时予以表彰。
5、建立与地方政府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分局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整体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密切配合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l、分局深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学习质监领域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知识。
2、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培训、讲座、案例分析、观看影视作品等多种形式开展。
3、分局建立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成员学法一般一季度1次,全年不能少于4次;公务员、执法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能少于150小时。
4、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要作为年度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标准。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用与晋升。
(三)继续加强普法培训活动。
l、法制培训内容应当以宪法、行政法律法规、质监领域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重点。质监系统法律法规应当全员培训,新颁布的规章应当及时培训。
2、坚持法制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自愿培训与强制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3、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等先进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4、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及其他公务员的培训覆盖面五年期间力争达到100 %。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l、宣传内容上,要选择质监法律法规中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
2、宣传方式上,选择群众最方便、喜闻乐见的形式,针对青少年、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市民等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要与新闻媒体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平台等多种载体,同时利用宣传漫画、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
3、在宣传效果上,要以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要加强宣传与服务的结合,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积极开展多种内容的主题活动。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2、组织开展好每年“3·15 ”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质量万里行、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
3、继续深化“送法下乡”、“送法到企业”等活动内容;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分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 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 年)。
1、分局组织制定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上报市局、区法制办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分局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4年)。
1、分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每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
2、分局各部门实施本部门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工作效果进行总结。
3、分局组织、编印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开展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与培训。
4、分局组织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查、检查、抽查。
5分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l、分局制定验收标准,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2、组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的推荐,报区委、区政府和省局、市局表彰。
分局各部门要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普法顺利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为质监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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