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办[2011]3号
关于开展“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的通知
分局各科室、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械、扰乱药械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树立诚信意识,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近一年时间“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全力保障辖区内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放心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北区 “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局长李小平同志担任组长,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副局长吴建伟、蒋鑫两位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药品稽查科、药品综管科工作人员及相关企业的质量负责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科,负责统一协调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二)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对辖区的药械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实地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想法和要求,掌握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的地域、市场占有率、销售模式、产品前景、国内同类产品等相关情况。
(三)设立名牌产品信息库。企业应将名牌产品的注册信息、产品标准、外包装、防伪识别信息和产品上市销售、使用等信息及其变更情况进行及时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药监部门要建立名牌产品信息库,将收集到的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各地药监部门的假劣药械信息情况,一并输入信息库。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行动之初,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及时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行动之中,不定期地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加强联系,协调解决疑难问题;行动结束,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通报案情,分析管理薄弱环节,研究防假治假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五)形成工作联动机制。药监部门和企业之间互通打假信息,形成联手打假的良好格局。企业要发挥掌握市场信息和增加甄别的优势,不断为药监部门提供打假信息和关键技术支撑。药监部门要利用行政执法的优势,积极为企业打假创造条件。必要时,可以协调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共同完成打假任务。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10日)。召开会议,健全组织,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进行专项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月11日——2011年11月20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30日)。对在专项行动中查办的案件进行梳理,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企业的品牌是企业管理、产品质量、企业文化的标志,是消费者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更是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原动力。因此,打假保名牌工作对企业来说,是维护企业的正常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对药监部门来说,是充分履职尽责、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的有力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此次专项行动工作。
(二)依法行政,联合行动。药监部门要积极摸排案源,认真比对线索,加强与兄弟地区、兄弟部门和相关企业的信息沟通,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依法行政、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各企业要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技术后勤支撑、配合案件查处等工作。要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违规行为,把药械安全问题解决在最基层,扼杀在萌芽状态。要曝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影响恶劣、严重扰乱药械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稽查 打假 专项行动 通知
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