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办〔2011〕7号
关于印发新北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中药饮片监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25号)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安[2011]71号)要求,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检查和抽查,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制定《新北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分工
1、药品综合监管科:组织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诚信自律活动。要深入检查中药饮片零售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局要求,重点检查购进渠道是否正规、质量是否保证可靠、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药品稽查科: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加大对运输药品的过境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运输中药饮片的过境车辆。深入挖掘一批案源,查处一批中药饮片违法案件。要将中药饮片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伪劣中药饮片的标本实物,典型的中药片违法案例做成宣传资料(展板、宣传手册等)。要开展中药饮片市场质量状况调研,确定重点抽样品种,加大对中药饮片重点品种的抽样力度。
3、办公室:开展走进社区、街道、广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明确工作目标(4月12日-4月20日)
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在辖区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2、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7月30日)
药品稽查科牵头,确定重点整治品种,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拉网式集中整治行动。
3、总结提高(8月1日-9月30日)
督查企业整改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监管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科室应充分认识加强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要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科室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加强监管的工作方案。
2、形成合力。各科室要有全局 “一盘棋”思想,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联合查处。要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与GSP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专项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确保成效。各科室要切实针对当前中药饮片市场管理混乱、经营不规范等实际情况,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达到发现一批案源、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打击一批制售假劣中药饮片产品的不法分子、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的总体效果。对检查发现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中药饮片 监管 方案 通知
抄送: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