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食药监新办[2011]17号
关于二〇一一年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考核的通报
各科室:
二〇一一年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现通报给你们。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二〇一一年质量振兴目标考核评分表
主题词:质量振兴 目标 考核 通报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新北分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2011年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质量振兴"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分值 责任部门 实得分 1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目标责任,并层层分解落实;完善综合评价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10 食品综合 监督科 10 2 巩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示范街道和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的创建成果。加强规模企业食堂达标创建工作,夯实农村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 5 食品综合 监督科 5 3 完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的“大监管”格局;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联合巡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巩固发展豆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成果。 5 食品综合 监督科 5 4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现有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等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发布制度。 5 食品综合 监督科 5 5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时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减少事故危害;切实加强省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省运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 食品综合 监督科 5 6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和各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食品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和管理服务系统,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责任意识。 5 食品综合 监督科 5 7 加强药品源头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及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面达100%;对注射剂药品生产企业实行电子远程监管,并加强驻厂监督管理;地产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10 药品综合 监管科 10
附件:
2011年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北分局"质量振兴"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分值
责任部门
实得分
1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目标责任,并层层分解落实;完善综合评价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10
食品综合
监督科
2
巩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示范街道和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的创建成果。加强规模企业食堂达标创建工作,夯实农村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
5
3
完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的“大监管”格局;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联合巡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巩固发展豆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成果。
4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现有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等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发布制度。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时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减少事故危害;切实加强省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省运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6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和各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食品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和管理服务系统,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责任意识。
7
加强药品源头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及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面达100%;对注射剂药品生产企业实行电子远程监管,并加强驻厂监督管理;地产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药品综合
监管科
8
加强原料药和特药监管。开展原料药专项整治,加大对原辅料购进、检验、生产合成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特殊药品的监管,确保全年不发生特殊药品流弊现象。
9
完善药品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扩大监测单位和在线呈报单位覆盖面,提高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确保全年每百万人口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数达400份以上。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面达100%;列入国家抽验计划的地产医疗器械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国家、省重点监管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生产实施细则》记录项的重现符合率检查面达100%;切实做好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广实施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是否与注册证一致的专项检查,确保全年不发生地产医疗器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1
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信用意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常州市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好信用等级初评和分类监管工作,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实行告知制度。
12
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2009年度被评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覆盖面达100%,并相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进一步强化质量负责人、销售人员的责任;积极开展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液、药学技术人员在岗、药品经营管理、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检查。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13
对农村医疗机构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面不低于80%;积极推动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切实开展农村诊所药品购进、养护及使用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14
认真做好药品GSP的认证工作,GSP认证的跟踪检查面达100%,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公开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行政审批合格率达100%。
15
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等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用药、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扩大稽查区域联防,会同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药品稽查科
16
按照省局、市局药品抽检计划,科学制订药品抽检方案,全面完成市局下发的抽检任务;按照《江苏省药品抽验考核细则》规范药品抽验行为,认真执行《常州市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绩效考核办法》,开展抽检绩效考核,提高抽验效率。
17
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严守稽查工作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履行服务承诺,群众举报投诉做到100%受理、答复,并按有关规定奖励举报人员。全年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罚没款实际到帐率达80%以上,杜绝错案和行政赔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