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北分局2011年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工商所、机关科室、经检大队及培训中心:
现将《新北分局2011年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新北分局2011年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实施意见
2.新北分局2011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表
3.新北分局 同志教育培训“学分制”档案
4.新北分局教育培训活动签到簿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新北分局2011年教育培训“学
分制”管理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大幅度、全方位地提升广大工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为落实“服务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打好坚实基础,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结合《新北分局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11年分局落实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管理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能力建设,从教育培训工作量化、细化入手,通过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切实提升干部素质,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努力提升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水平,为建设“三型工商”提供持续强大的智力支持,为工商事业发展提供合格、优良的专业人才。
二、学分设置(总学分100分)
根据《新北分局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全年教育培训总学分为100分,其中培训(50分)、自学(30分)、考试(20分)。
(一)培训(必修满分40分;选修满分10分)
1.基本理论知识类培训(所有岗位必修,20分)。由分局统一组织全体干部分批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知识等。每个干部必须参加学习,并通过分局考评。认真参加学习的,得10分;通过分局考评的,得10分。
2.岗位知识技能类培训(特定岗位必修,1次10分)。按照岗位特点,组织干部参加对口条线组织的教育培训。机关各科室要按照《新北分局2011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表》的安排,按计划、按步骤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分局所有干部年内至少参加2次对应岗位技能知识培训。参加1次培训,得10分,特定岗位必修培训满分为20分。
3.兴趣延伸拓展类培训(所有岗位选修,1次5分)。分局按季度组织“啄木鸟”工商沙龙活动,各单位(部门)应组织有兴趣参加研讨交流的干部积极参加专题研讨活动,能认真准备、积极参加活动的,1次得5分,选修课程满分为10分。
4.岗位交叉培训(所有岗位选修,1次5分)。分局干部可自由选择参加其他条线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活动,参加1次培训,得5分,选修课程满分为10分。
(二)自学(满分30分)
分局鼓励干部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各类业务刊物、交流学习等方式开展自学,机关科室及各工商所应当按月组织干部集中开展自学及交流活动。所有干部应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问题信息、理论研讨文章等方式反映自学成果。自学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数量在两篇以上的,得30分;未撰写研讨文章的,由所在部门按干部的学习笔记篇数和质量给出该项具体得分,一篇3分。
(三)考试(满分20分)。
参加分局统一组织开展的考试、知识技能竞赛,按照考试分数折算最终学分。
(四)加减分(满分20分)
获得分局内部组织的考试竞赛活动前三名的,分别加5分、3分、2分;代表分局参加市局考试竞赛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代表市局参加省局考试竞赛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加15分;12分、10分;代表省局参加国家局考试竞赛活动,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加20分、18分、15分。通过学习撰写调研文章被《江苏工商研究》录用或在省局会议上作书面交流的,1篇加10分;被国家总局杂志录用或在省局会议上作书面交流的,1篇加20分。
三、相关要求
(一)培训、自学齐头并进。分局班子成员及机关科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钻研业务技能,努力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按计划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要把提升培训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能力建设,以提升培训效果为目标,创新创优培训模式,采取讲座研讨、技能竞赛、案例讲解、现场操作示范等多种方式,向干部提供内容实在、形式活泼、效果明显的培训课程。全体干部要以支部为单位,自觉参加集中自学活动。分局将每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定为学习日,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通过常态化的定期学习,督促干部养成自觉学习、学有所思、思有所为的良好习惯。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抽查干部的学习笔记,全面掌握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建立完善《新北分局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档案》,关注干部的学习进展,结合干部实际,为干部学习提出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干部进步成长。
各单位(部门)组织干部培训或集中自学,必须填制《新北分局教育培训活动签到簿》,由参训干部签字登记,在培训结束后交分局办公室统一保存。
(二)督查、考试双管齐下。分局效能办要对各科室是否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准备是否全面充分、培训内容是否丰富充实进行督查,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季度未按计划完成季度培训课程的科室予以通报。同时,要通过考试方式对全年培训结果进行系统检验,不断强化干部自觉学习的内在动力。将干部“学分”成绩纳入考核。总学分在全局名列前茅的干部,分局授予“学习标兵”荣誉称号,并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全年学分在90分以下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全年学分低于80分的干部将在分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由分局统一组织补考或补课,仍未达标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各部门应积极做好本部门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部门学习和干部自学,全年学分在80分以下的,有1人次扣0.5分;全年学分在80分以下的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达20%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三)组织、机制健全完善。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教育培训工作。要树立“人才培养,教育为本”的观念,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与其它工作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注重研究,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各科室重点要抓好自身业务培训;办公室作为教育培训的牵头部门,与机关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密切合作、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以干部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前期调研机制。完善各机关科室培训包干机制,结合年初调查情况,给每个科室下达培训指标,要求其瞄准本条线岗位能力的薄弱环节,按照内容、方式、课时、人员安排、成果检验等栏目,制定出更精细的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工商所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具有特色的适岗适能培训。完善与教育培训相关的选拔任用机制,将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结合起来,督促干部勤于学习,不断进取;要通过发挥机制的作用,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的管理之中,使教育培训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附件2:
新北分局2011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表
培训部门
培 训 内 容
培训类别
培训方法
时间
培训效果检验方法
学分
全局
公共基础知识培训
全体干部必修
集中授课
下半年
每人1篇学习心得
20分
工商沙龙监管专题
全体干部选修
组织座谈交流
1季度
形成调研成果
5分
工商沙龙执法专题
2季度
工商沙龙维权专题
3季度
工商沙龙服务专题
4季度
办公室
信息、新闻、总结、汇报材料写作技巧
内勤条线干部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邀请专家或有关领导授课
查看信息、新闻等工作完成情况
10分,非对口岗位5分
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
组织干部座谈交流
查看工作落实情况
摄影、PPT基础知识讲座
摄影比赛及优秀PPT评选
法制科
法制员岗位技能培训
法制员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上半年
法制员技能竞赛
依法行政案例教学
邀请法院行政庭法官座谈、授课
督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
监察室
纪检监察员培训班
各所纪检检察员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邀请市局纪检监察条线领导授课
每人撰写论文1篇
学习党风廉政最新法规、条例、讲话
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条线领导授课
书面考试
注册科
外资企业联合年检业务培训
条线干部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参加联合年检的各审批机关派员布署年检要求和阶段性知识点的讲授
4月初
外资企业年检的预核准通过率和现场办结率可以作为培训效果检验方法。
登记实务操作培训
集中讲课
5月
对上报企业、个体户名称的退回率及市场主体登记的准确率进行统计
外资专管员外资监管业务培训
辖区外资专管员、分管所长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邀请市局或省局的领导现场讲授相关业务
8月
现场的提问及工作探讨,还有年底的工作考核
登记法律法规培训
10月
进行书面测试和岗位技能竞赛
监管一科
经济户口管理软件应用培训
分管所长和业务骨干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二季度
通过市局的网络平台对工商所进行经济户口落实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证照规范化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集中培训
三季度
实地抽检
监管二科
户外广告监管
上课和实地检查
广告示范街的创建
格式合同文本的检查
上课及企业辅导
7月
信用企业合同文本检查
市场信用管理
上课
6月
市场和二版软件检查
商标注册和三名商标培育
4月
检查商标注册数和三名商标材料
经检大队
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技能
经检办案人员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银行业知识
财务会计知识
行政处罚法及证据规则
四季度
消保科
奶制品快速检测培训
监管人员必修,其他干部选修
能独立完成奶粉快检任务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技能培训
监管水平、能力得到提高
附件3:
新北分局 同志教育培训
“学分制”档案
(2011年)
所在单位(部门): 负责人(签字):
类型
具体学习内容(干部填写)
自我学分
考核得分
参加培训情况(50分)
公共基础知识(20分)
岗位必修课程1(10分)
岗位必修课程2(10分)
岗位选修课程1(5分)
岗位选修课程2(5分)
干部自学情况(30分)
学习笔记1(3分)
学习笔记2(3分)
学习笔记3(3分)
学习笔记4(3分)
学习笔记5(3分)
学习笔记6(3分)
学习笔记7(3分)
学习笔记8(3分)
学习笔记9(3分)
学习笔记10(3分)
调研文章1(15分)
调研文章2(15分)
考试情况(20分)
全局统一考试1
全局统一考试2
个人年度学分总计
本人年度学习情况小结
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建议
注:1.培训得分累计超出50分的不计入总学分。
2.自学可采取参加支部学习,记好学习笔记或撰写调研文章两种方式,超出30分不计入总学分。
3.考试得分应当按照规定折算后计入总学分。
4.全年学分在90分以下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5.全年学分低于80分的干部将在分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由分局统一组织补考或补课,仍未达标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附件4:
新北分局教育培训活动签到簿
培训内容
组织部门
活动形式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主讲人
参加人员
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