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开展“学先进提速增效,促发展勇当一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开工委〔2011〕5号)以及区党政办《关于在全区干部职工中开展争当“金牌员工”活动的通知》(常新委办〔201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争当“金牌员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四铁”要求,开展争当“金牌员工”活动,提升社会事业口全体干部职工整体形象,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发挥“金牌员工”在岗位上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各条线、各单位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全区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均需参与争当“金牌员工”活动,但局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金牌员工”的推荐和评选对象。 三、基本要求 “金牌员工”要达到以下标准: 1、爱岗敬业的能手。有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奋发进取的紧迫感,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用心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勇挑重担的强手。有不畏困难、敢担责任的进取意识,能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传统的模式所制约、不为常规的眼光所局限,用探索创新的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业务精湛的高手。能自觉钻研业务知识,注重提高业务技能,工作有方法、有思路、有水平,善于在实践中把握规律,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4、服务全局的助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把推进全区性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作为自己的责任,找准工作突破口,合力推进。 5、示范引领的好手。在团队中具有影响力、带动力,不仅出色完成自身工作,还能通过与同事的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做到思想同心、行动同步、目标同向,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体水平。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动员。以条线为单位,分综合、教育、卫生、文体、计生五大块,组织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营造争创“金牌员工”的良好氛围。 2、确定典型。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在本处室和单位至少推荐1名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作为“金牌员工”培养对象,并填写好培养对象登记表(见附件1),于4月15日之前报局监察室。 3、组织实施。一是各处室、事业单位的“金牌员工”培养对象要对照标准,分析优势,寻找差距,制订个人成长计划(见附件2)。二是各处室、事业单位要适时召开本单位培养对象的培养促进会。三是各处室、事业单位要以开展“勤廉双优”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全体人员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学先进、找差距。 4、评选推荐。年底,局将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局“金牌员工”,并给予奖励;然后在局“金牌员工”中推荐1名区“金牌员工”候选人。评选推荐结果均由局领导班子投票产生。 附件1、社会事业局“金牌员工”培养对象登记表 2、社会事业局“金牌员工”培养对象个人成长计划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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