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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参加“我为高新区形象进一言献一策”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2230/2011-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教育局: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社委[2011]21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1-03-30
发布日期:
2011-03-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要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我为高新区形象进一言献一策”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参加此项活动,明确活动内容、参加范围、完成时间、投稿方式及有关要求
关于组织参加“我为高新区形象进一言献一策”活动的通知
常新社委[2011]21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铁”的要求,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塑造好高新区的崭新形象,迎接高新区建区20周年,按照区党政办《关于开展“我为高新区形象进一言献一策”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局机关和区属局管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如何塑造、推介、宣传高新区形象积极建言献策,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提出自己的办法和创意:
1、提升高新区对外知名度的途径、手段、形式有哪些?(包括用10个字左右的一句话来概括高新区形象)。
2、增强高新区及各园区标识吸引力、感染力的方法有哪些?(包括形象标识、指示牌等)。
3、展示高新区机关员工精神面貌的办法、措施有哪些?(包括行为举止的规范、服务品牌的创建等)。
二、参加范围
1、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局机关各处室;
3、区属局管事业单位。
三、完成时间
4月15日截止。
四、投稿方式
请全体局领导、各处室、各单位将建言献策统一发送电子邮件至局监察室。联系人:邵菊华,联系电话:85178993,电子邮箱:sjh@lyjy.net。然后由局统一报送区有关部门。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全体局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活动,围绕活动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发动,明确专人负责,动员广泛参与。(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每人一条,局机关各处室至少一条,各事业单位至少一条。)
2、精心策划设计。要组织进行充分的研讨,所提意见建议要紧贴实际,具有操作性,且文字简洁扼要,内容有理有据,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字。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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