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公告施行前发生的事项,可依据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