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我局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以区政务网站信息平台为主要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公众对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督。
2010年,我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公开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信息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6%,政策法规类信息2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69%,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3%,其他类信息3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9%,年度工作报告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未收到要求公开其它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申请收费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由于我局人员较为紧张,目前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具体咨询的答复由业务办理和审批的工作人员负责。目前信息发布渠道主要依托高新区政务网,所以没有任何费用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公开的意识、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公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1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上,做到灵活多样,方便群众查询,畅通诉求渠道,使之更加贴近群众,更好地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服务,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上,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对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上,做到规范合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详细记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