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建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队伍得到加强,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公布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处室和专业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局综合处负责,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综合处审核报请局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并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档案管理、信息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机构,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是建章立制,健全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制定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局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各业务部门还印发了相关的办事指南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途径,受到公众好评,如建管处印发了《建设工程管理办事指南》,环卫处印发了《环境卫生宣传手册》。
四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条例》以及区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大家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工作要求。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全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业务工作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1%;其他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0%,另我局被区政府网站录用各类政务信息500余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尚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信息内容。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另外我局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版面格式、内容细节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在遵照原有的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认真加以改进。
二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城建系统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目前我局公布的政务信息形式上还比较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多的使用照片、图片、表格、视频等形式发布信息,使信息内容更生动、易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
三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促进依法行政。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成为政府的一个法定义务,只有以法律为基础,依法行政,才能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协调、管理和督查作用。要通过推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使局系统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要加强监督考核。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关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范围,推动工作均衡开展。
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