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新北区审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常新政办[2008]5号)的要求,我局从2008年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新北区审计局网站与新北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的“同步运行”。同时,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在审计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职责、领导分工、审计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审计工作计划、业务工作等信息共计37条,其中2010年新增及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所有公开信息中:机构概况类4条,占总数的10.8%;政策法规类10条,占总数的27%;规划计划类8条,占总数的21.6%;业务工作类11条,占总数的29.7%;年度工作报告类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根据《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布暂行办法》,我局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2010年将2006-2009年度新北区特色农业保险资金绩效审计调查结果分别在新北区政府网站和审计机关网站进行了公告,另外,我局在审计局网站及其它各种媒体发布审计工作动态信息165条,在为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审计工作开展、扩大审计工作影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局内设机构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局机关的公用经费支出。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也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收费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有待创新等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加强对审计的职能权限、法律法规、工作成效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扩大审计影响,促进审计监督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查找和分析不足,完善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