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人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新北国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国土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国土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分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年初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局法规处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点,全面负责社会各界申请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同时还在国土分局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专人负责。设立专项资金,工作经费上给予了资金保障,从而有效地推进了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分局门户网站全年共对外发布信息731条、照片196张,其中84条业务信息、61条政务类信息、586条新闻类信息。网站全年共接收有效电子来信件共51件,均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分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操作程序,指定分局法规科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
2010年度,我分局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邮寄申请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分局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各业务科室和相关国土所通力合作,法规科均按要求给予了书面答复。在已经答复的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42.8%,主要涉及征地批文及征地范围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14.2%,主要涉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信息。其他情况3件,其中“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占其他情况总数的66.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1件,占其他情况总数的33.3%。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及的相关费用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分局没有向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提出任何收费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全部是由我分局来承担的。
五、申请人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具体做法
2010年,国土分局以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一)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分局进一步编制完善了《新北国土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新北国土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我分局采取有效措施,以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为主阵地,充分利用新北国土简报、江苏国土资源信息简报等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
(三)严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严格审核,规范公开
按照《保密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科室和各直属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在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1、各科室间的协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报信息工作人员上网进行公布,导致了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及时;
改进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分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定期开展调研、研究措施、解决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尽可能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