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质监新北分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和编制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将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分局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采用多种信息公开手段: 1、通过“常州高新区门户网”发布信息。凡是我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通过常州高新区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2、在分局办公场所开设政务公开栏,主动将业务办事流程、收费依据等公开上墙。 3、分局全年编制《质量技术监督简报》13期,“常州我最优”项目专辑2期,宣传我分局的工作动态,政府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标准信息等,对“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活动以及“常州我最优”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系列报道。 4、及时将重要信息在新闻媒体发布, 5、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月、9月质量月和“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系统地宣传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政策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分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会议和预案等方面。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分局在高新区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政府主动信息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3条,占总体的比例的15.8%;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的26.3%;业务工作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的52.6%;年度报告工作类1条,占总体比例的5.3%。在其他公共平台公开工作信息106条;在各类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8条。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已经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分局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收费项目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2011年,分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 (二)、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增强日常业务学习,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 (三)、拓展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宣传展板、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进与完善分局门户网站建设,促进政务公开电子化建设。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