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实施方案》(常纠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基层站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从2011年开始,用两年时间,结合“勤廉双优”主题教育活动,提炼勤廉标准,分批对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基层工作制度。同时,对已经取得区级“人民满意站所”荣誉称号的基层站所进行“回头看”,争创一批市级、省级人民满意站所,人民群众对全区基层站所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议对象
区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在各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站所等。
2011年,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各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站所进行评议;2012年,对公共服务行业在各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进行评议。
对公安、国土、建设、税务、工商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进行重点评议。各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增列评议对象,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区纠风办根据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督查对象。
四、评议内容
1、依法办事情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2、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服务质量情况。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按规定时限办结事项,服务态度端正,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推诿拖拉、效率低下、刁难群众等问题。
4、廉洁自律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对于各镇、街道设立的职能相同的基层站所及垂直管理部门设立的基层站所,由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民主评议的具体标准,报区纠风办备案。其他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具体标准由各镇、街道制定,报区纠风办备案。
五、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分类评议,并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份)
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参评的单位数量、选聘评议代表、培训评议人员、公开评议的对象、内容和方法,上报至区纠风办。各被评站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区纠风办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评议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6月份)
各被评站所要严格对照评议内容,结合“勤廉双优”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找本站所及个人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各镇、街道要通过设置投诉意见箱、设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器、发放意见征求表等渠道,组织服务对象对基层站所的日常工作、各项服务进行日常评议,将群众评价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向各被评站所反馈。各被评站所要认真分析梳理群众的评价意见,提出初步整改措施,提炼形成勤廉标准,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因政策等原因不能办到,要向群众及时反馈,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逐步解决;政策法规不允许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三)公开评议(7-8月份)
各镇、街道要针对重点行业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组织基层站所与评议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面对面的公开评议,并邀请被评站所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时要做到问题集中、准备充分,帮助基层站所分析原因、完善对策,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纠风办备案。
(四)落实整改(9-10月份)
各被评站所要诚恳接受、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并结合自查情况和征求到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抓好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结合本站所的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或公开整改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民主测评(11月份)
各镇、街道根据各被评站所的工作任务和性质,邀请村(居)委会领导、服务对象、普通群众等(其中服务对象、普通群众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按照统一制作的民主测评表,对被评站所评议前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及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测评。
(六)总结阶段(12月份)
各镇、街道要公开评议结果,总结评议中的好思路、好方法,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和惩戒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建章立制,制定各项制度约束规范,要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提高深化制度执行力,通过跟踪检查、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构筑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防范体系,探索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评议成果。
六、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通报或报告。
评议结果应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等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并作为对业务主管部门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对群众满意度较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基层站所,可建议其主管部门将评议结果作为站所主要负责人评奖晋级的重要依据。区纠风办根据评议结果,选取一批优秀基层站所在全区通报表扬,并列入创建市级、省级人民满意站所的推荐名单。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取消区级人民满意站所荣誉称号,并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低,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站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由区纠风办、各条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领导、各条线主管领导、各基层站所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创新评议方法
各镇、街道要根据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主要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评议思路,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指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要把评议工作与农民、企业、基层和群众减负等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勤廉双优”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合力,防止走过场。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
(四)及时报送材料
各镇、街道要及时报送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中的信息,并于12月20日向区纠风办报送每年度的评议结果及工作总结。
新北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区监察局代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