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根据省确定的到2015年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命名率达到80%的目标考核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研究,开展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命名的辖市、区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并且符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申报、考核、命名办法〉的通知》(常法宣办〔2008〕4号)确定的条件。
二、申报名额及办法
根据市文件精神,按照现有村、社区25%左右的比例申报,数量为40个左右,目前,我区现有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共42个。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常州市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申报、考核、命名办法》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申报。
申报工作由各镇(街道)司法所牵头,会同各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联合审核,确定名单,经各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是贯彻“六五”普法规划、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向基层延伸的有效载体,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申报考核工作,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治县(市、区)创建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创建活动及时有效开展。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公正推荐,做到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申报质量。市将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各辖市、区申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对拟命名的单位在全市予以公示,对已命名的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要通过申报工作,调动广大村、社区和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申报名单请于2011年9月15日前上报区司法局,名单须经各镇(街道)民政办、司法所和计生办共同盖章认可。同时,请将申报名单及申报单位事迹材料(不得少于800字)的电子版发至czxbsfj@126.com邮箱。
联系人:蒋诚 刘虹,电话:85177989、85178017。
附件:各镇(街道)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
常州市新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民政局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司法 民主法治 申报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印发
共印12份
各镇(街道)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
春江镇:(13个)
双坝村、陈墅村、尤墅村、黄家村、谈家村、迎龙村、小都村、
曹家塘村、东将村、安西村、安家村、绿南村、新魏花园社区
孟河镇:(8个)
银河村、茅庵村、先锋村、郭河村、观里村、龙亭村、
白兔墩村、仁厚村
新桥镇:(3个)
戴墅村、仲家村、朱家弄村
薛家镇:(5个)
橄榄城社区(原新民村)、吕墅社区(原吕墅村)、薛家村、叶家村、船坊村
罗溪镇:(7个)
空港社区(原溪东村)、肖巷村、健康村、窑井村、彭家村、
温寺村、幸福村
西夏墅镇:(4个)
西夏墅社区居委会、康西村、蓼沟村、浦前村
河海街道:(1个)
汇丰社区
三井街道:(1)
三井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