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
现将《新北区“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印发 人民调解 工作 方案 通知
报: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2011年5月4日印发
共印12份
新北区“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以定纷止争为重点,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职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建设“平安新北”、“法治新北”、“和谐新北”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村(社区)“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在全区各村(社区)组建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信访接引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村(社区)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战水平,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的目标。
三、具体内容
(一)搭建平台。依托村(社区)综治办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平台,在综治办或服务中心设立“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
1、及时了解掌握本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
2、及时受理、公正调处民间矛盾纠纷;
3、参与其他疑难纠纷的调处及群体性纠纷的疏导化解;
4、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及不安定因素的排查;
5、做好本村(社区)信访代理工作;
6、向村(居)委会和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7、完成村(居)委会和镇(街道)司法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老娘舅”的选拔聘任。以村、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兼任调委会主任,原村(社区)调委会主任改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即“首席老娘舅”。有条件的村(社区)也可以在自愿报名和党员干部推荐的基础上,由各村(社区)党组织择优筛选出1-2名“老娘舅”,报送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由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村(社区)走访干部、群众,详细了解所推荐人员的家庭状况、文化水平、个人修养及在村中威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符合条件的,由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
1、选聘对象:
(1)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
(2)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退休人员;
(3)符合条件的其他热心人民调解的人员。
2、聘任条件:
(1)政治上可靠,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公道正派,在辖区内有一定威望;
(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法律常识;
(4)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5)有一定的生活来源,居住在本村(社区)。
3、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管理:
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由各村(社区)党支部负责,各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考核。
(三)奖惩办法
制定村(社区)“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考核奖励办法,由各镇(街道)每年对村(社区)“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并评选出星级“老娘舅调解工作室”报区司法局复查(考核办法另行发文)。区司法局对通过复查的星级“老娘舅调解工作室”以奖代补进行奖励,同时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