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北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常开工委[2010]13号)、区《关于理顺内外贸管理职责的会议纪要》(区会议纪要2011年第10期)和关于同意区商务局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常新编[2011]11号),内贸职责划转我局,增设“贸易处”,为局内设机构;根据《关于同意区招商局增设招商七局的批复》(常新编[2011]5号)精神,招商局增设招商七局,为区招商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1、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协助局领导做好与上级领导和区各局办以及各镇、街道、园区的联络协调工作;
2、负责全局性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党工委会、中层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全局性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稿、汇报材料的起草和校印;
4、负责机关文秘、文档的规范化工作,及时认真做好全局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和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登记、归档、整理、立卷、保管、利用与保护;
5、负责搜集整理相关开发区的政策和建设动态,定期进行招商形势的分析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以供领导决策参考;
6、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全局各类管理制度的制订、监督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8、负责局印章和各类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9、负责来信、来访的处理及政务信息等工作;
10、负责全局行政接待工作和各类活动的组织;
11、负责信息上报、查阅、传递和网上招商工作;
12、负责《高新区投资指南》以及其他对外宣传资料的编印工作;
13、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
14、负责局财务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
15、负责全局办公用品、接待礼品的购置、领用管理;
16、负责全局资产购置及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局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内审工作;
18、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调度和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19、负责全局人力资源管理、考评;
20、负责落实局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业务培训任务,协助局党工委抓好机关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
21、负责受理和处理本局范围内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举报、申诉和控告;
22、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配合局党工委行政,组织实施本局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
23、协助局党工委行政,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全局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订和贯彻落实工作;
24、负责为局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收集、汇总基层机关群众意见,协助局党工委开好民主生活会;
2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外经贸处
1、负责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报批和管理。限下项目章程、合同审批、批准证书颁发;限上项目、限制项目的初审、转报及协调;
2、负责制定全区利用外资的计划、规划,将全区利用外资指标分解到各外资指标承担单位,并做好督促考核工作和负责全区各部门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培训相关人员和推进项目;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政府贷款、赠款、BOT、B股和境外上市项目的政策指导、信息汇总、转报审批、项目管理;
4、汇总编制全区外资统计报表的综合统计报表,并按月上报省商务厅、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提供相关分析材料;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推进、协调和管理;
5、负责企业设备进口审批、核查;
6、负责外商投资经济纠纷投诉调解工作;
7、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审批、初审、转报;
8、负责区内企业境外投资初审、转报,区内外派劳务人员的初审备案;
9、负责全区外经企业的统计、上报、协调工作;
10、负责联合年检中的外经贸审查和资料的汇总上报、网上审核工作;
11、负责组织区综合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交流活动,帮助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困难,改善投资环境;
12、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对外贸易工作,编制外贸发展战略和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外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及进出口年度调控目标,分析研究国际贸易发展形势和我区外贸整体运行状况、走势;
13、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研究解决全区外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4、负责各类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审批及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软件出口登记证的初审工作;
16、负责并会同国税、财政、外汇管理等部门做好企业出口、贴息的工作;
17、负责汇编申报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基金、省市外经贸发展资金;
18、承担国外反倾销调查方面的有关工作;
19、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服务外包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和合同上报工作,并负责全区服务外包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20、负责全区技术引进的转报;
21、负责区行政审批中心外经贸窗口的业务指导;
2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三、外事处
1、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关于外事和涉外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区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区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2、对本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开展对外交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制定本区的外事工作计划;协调本区各部门的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办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对外交往事宜;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本区对外交往、外事活动等有关信息;掌握、了解外国常驻人员在本区的活动情况,针对涉外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5、负责接待或配合接待来本区访问的国(境)外团组;协助接待、管理来本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外国记者;
6、负责制定本区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统筹安排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人的出访请示,并协助组织实施出访计划;负责申办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护照、签证等手续;负责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配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负责了解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和出访成果;
7、协助配合全区领导干部因私护照的管理;
8、协助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函的审核工作;
9、协助办理外国人签证延期、居留、外国专家证等工作;
10、负责本区外国人申报常州市荣誉市民的组织、审核和报批工作;
11、制定本区友好城市和友好交往的交流计划,积极开展本区与国外开展友好城市和友好基层单位的结好工作,指导或组织地方性友好交往活动,办理缔结友好城市和友好基层单位的报批事宜,具体组织开展友好城市交往各项事宜;
12、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区重大的涉外事项并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告处理情况;
13、负责管理或协助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包括进修生、实习生、交流公务员等)、外侨和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常驻机构的外方人员,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涉外事务;
14、围绕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发挥外事工作优势,积极拓展经贸、科技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对外合作和交流,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协调服务;
15、配合和协助本区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协同审核本区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文件;
1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贸易处
1、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
2、指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
3、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4、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指导工作;
5、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6、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7、承担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文件和标准草案,推进流通标准化;
9、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
10、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11、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1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菜市场布局规划,推进菜市场建设和改造,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14、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5、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家政服务、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进商贸精神文明建设;
16、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17、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及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18、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
19、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20、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
21、承担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
22、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
五、招商一局(日韩语言招商局)
1、主要负责日本、韩国地区外资项目的引进,重点针对日本韩国地区的汽车零部件和装备制造业,制订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
2、密切与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商务机构联系,做好项目信息的引荐工作和各类考察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
3、做好项目库建设、客户资料台账、有关对外宣传资料制作;
4、负责外商投资的咨询、洽谈、项目设立各类报批手续的办理以及企业注册各类手续的办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六、招商二局(城市产业招商局)
1、主要负责全区城市产业的内外资项目的引进,重点针对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制订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
七、招商三局(欧美语言招商局)
1、主要负责欧美地区外资项目的引进,重点针对欧洲和北美地区的装备制造业,制订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
八、招商四局(光伏产业招商局)
1、主要负责天合光伏产业园和出口加工区内的内外资项目的引进,重点针对光伏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适合在出口加工区发展的项目,制订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
九、招商五局(新能源车辆产业招商局)
1、主要负责新能源车辆产业园内的内外资项目的引进,重点针对新能源车辆产业、装备制造业以及机电产业,制订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
十、招商六局(化工新材料产业招商局)
1、主要负责新北工业园区内的内外资项目的引进,重点针对化工和新材料产业、智能电网以及装备制造业,制订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
十一、招商七局(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局)
1、主要负责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内外资项目的引进,重点针对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制订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
4、负责项目投资的咨询、洽谈、项目设立各类报批手续的办理以及企业注册各类手续的办理;
十二、北京经贸联络处
1、负责与国家部委、国外驻华大使馆经商处、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驻华机构、大型国有企业、知名商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获取项目投资信息,做好项目信息的引荐工作和各类考察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
2、根据区、局确定的招商工作目标计划,积极开展招商活动,推动重大项目来区落户;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十三、上海经贸联络处
1、负责与国外驻沪领事馆、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驻沪机构、知名商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制定并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做好项目信息的引荐工作和各类考察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 2、根据区、局确定的招商工作目标计划,积极开展招商活动,推动重大项目来区落户;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